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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教综〔2021〕165号
黄祖忠、黄祖耀:
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转来的申请,我局组织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及《荔城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莆田市荔城区阳光安琪儿幼儿园有限公司”的办学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经研究,同意批准设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如下:
学校名称:莆田市荔城区阳光安琪儿幼儿园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阳光安琪儿幼儿园),办学简称限用于学校牌匾、成绩单、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国际交流、招生广告和简章。在招生广告和简章中使用办学简称的,应当在学校介绍中标注全称和营利性属性。
学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南洋西大道86号
东井商住中心7号楼101室
校 长:林谊容
举 办 者:黄祖忠 黄祖耀
法人代表:黄祖忠
身份证号码:350***************
办学类型:幼儿园
学校内容:全日制(简托、日托)
办学性质:营利性民办学校
办学规模:3个班级小型幼儿园
招生对象:适龄幼儿
办学许可证号码:教民235030460000659号
希望你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园指导思想,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创设良好环境,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
荔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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