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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T02104-3000-2023-00001 | 文号 | 荔教综〔2023〕4号 |
发布机构 | 荔城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
标题 | 荔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符合“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和学历补助” 认定对象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荔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符合“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和学历补助”认定对象的通知 |
索 引 号 | PT02104-3000-2023-00001 | ||
文号 | 荔教综〔2023〕4号 | ||
发布机构 | 荔城区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 ||
标题 | 荔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符合“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和学历补助” 认定对象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荔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符合“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和学历补助”认定对象的通知 |
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荔教综〔2018〕25号)文件精神,2022年全区共15位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提出养老和学历补助申请。经审核、公示,并征求公安、政法委、社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全区共有林玉桃等15位符合养老补助条件、陈志双等2位代课教师符合学历补助申请条件(具体名单附后),现将2022年符合“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和学历补助”对象的情况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依据符合补助对象具体情况,认真做好协议签订、补助发放等相关工作。
荔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荔城区2022年符合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补助对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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