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荔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荔政规〔2024〕6号 成文日期:2024-08-16)

各镇街、工业园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荔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荔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规〔2024〕7号)精神,牢牢把握大规模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契机,促消费稳投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优势产品供给五大行动,推进先进技术研发和先进设备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幅提高全区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区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局负责)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区工信局负责)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荔城生态环境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较2023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区工信局负责)。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有明显增长,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0%(区商务局负责),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强分类分业推进,结合我区实际,聚焦轻纺、电子、机械、化工、建材、电力、食品、工艺美术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引导生产设备整体或者部分环节处于中低水平的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设备,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推动生产设备整体处于高水平的企业,进一步大规模应用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荔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围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全行业全链条应用,推进实施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数字化强基支撑行动,加快“智改数转网联”进度步伐,促进“云大物智移”等数字技术赋能制造业升级。(区工信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绿色装备推广应用。加快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推广应用,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持续推动项目列入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库,加快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品牌。支持重点行业使用先进可靠材料和工艺,开展老旧装置技改,提升安全能力,降低安全风险。(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建筑和市政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按照现有政策和现行国家级行业标准,以城镇公共建筑电气照明设施改造为引领,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并在特定区域加装智能控制系统,统筹推进建筑屋顶、门窗、外墙保温等重点领域的成熟、高效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采用绿色建材产品。在全区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空气源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有集中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实现供热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区住建局、发改局、机关事务中心、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市政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推动供水、供气、污水处理、排涝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更新修复一批老旧破损供水、排水、燃气管道,更大范围使用不锈钢给水管,重点加快推进荔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及配套工程、荔城区北大路(天妃路—八二一街)道路提升工程、镇海街道2024年老旧片区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设备更新改造。全面推进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加快市政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借助5G网络、大数据、AI技术的发展,积极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构建以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核心的城市治理新模式,积极打造“雪亮工程荔城样本”。(区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公安分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设备更新

  1.推动公路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交、快递、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车替代,因地制宜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推进“电动莆田”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电动船舶更新改造。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船舶,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鼓励渔船更新改造为环保型新材料渔船或资源友好型作业渔船,加快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绿色智能船舶应用与发展。(区工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我区范围内,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推动教育设备更新。按照福建省“智慧教育试点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将“智慧教育”纳入区域建设整体规划。全面开展计算机设备国产化替代以及教学、后勤设备更新工作。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备标准化配置。推动各校对照相关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办学评估办法,更新配置教育仪器设备,配置建设科学实验室、探究实验室、生涯规划室等专用教室,加强图书馆基础条件建设。强化教育领域创新支撑,推进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强数字化教学设备更新换代,推进教育专网建设。推进校园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校园开展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的提速升级,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和IPv6支持,统一规划建设校园物联网平台。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能力建设,按照等保要求升级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体系。鼓励学校更新配置先进数字化教学设备,开展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实践和应用研究。(区教育局负责)

  2.推动文旅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落后超期服役、落后低效、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强投入产出比高、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好的设备制造、应用和更新换代。加快酒店老旧空调、电梯、后厨设备、客房和公共空间的改造装修。聚焦我区重点旅游景区,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大力推进景区、度假区的索道缆车、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演艺等文旅设备更新,丰富游客旅游体验,推进游乐设施装备安全监控、应急处理设备的购置更新。实施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更新改造工程、数据设施改造;实施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打造智慧街区。推动其他交通车辆、内部道路更新、厂房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相关文旅装备、消费品生产设备提档升级。鼓励各级文艺院团和演出企业的演艺演出场所、文化场所、乡村文化站等实现改扩建、智能装备更新;增资扩建配套文旅新项目、新设施。(区文旅局负责)  

  3.推动医疗设备更新。鼓励公立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实施集中采购。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在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和数字影像云建设。鼓励中医医疗设备更新。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区卫健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持续促进汽车消费,提升汽车流通环境,促进车辆排放、油耗和安全性等方面升级。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引导车主在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申领平台申请报废更新补贴。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置换补贴、发放消费券等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促进汽车换新消费。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根据需求设立回收网点,推广“上门收车”“互联网+回收”等便利服务模式,并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定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检查。(区商务局牵头,公安分局、财政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利用节假日等消费节点举办各类家电节、购物节等家电促消费活动,支持家电企业、卖场、电商平台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发放家电以旧换新优惠券,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营造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浓厚氛围。支持企业进社区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在废旧家电拆卸、搬运环节,鼓励相关企业提供免费上门、拆卸、搬运服务。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引导回收企业按规划合理布局并规范建设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因地制宜、按标准分类推进新建和升级改造绿色分拣中心,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提升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覆盖面。(区商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重点,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对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家装适老化改造、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等给予消费补贴。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促进家电家居等产品消费品质提升。引导家居卖场、销售企业、装修服务公司等主体打造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进社区、进平台,打造线上线下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支持家装企业举办家具、涂料、陶瓷、卫浴、门窗、地板等专场促销活动。(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因地制宜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发APP、小程序等线上交易平台,提升回收效率,线上线下协同,实施再生资源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发挥企业龙头效应,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将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纳入城市规划,支持建设一批分拣中心、回收网点示范点,开展汽车拆解、电池回收等业务,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完善报废机动车利用体系,优化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区商务局牵头,区工信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探索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推动旧货交易市场、二手商品网上交易平台等线上线下市场建设,提高二手商品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鼓励属地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持续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流通效率。(区商务局牵头,区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再制造。科学规划建设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建、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支持废旧生产设备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一批再制造龙头企业,加大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力度。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依托黄石工业园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推进鞋服行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探索粉煤灰、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相结合,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支持建设一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区发改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荔城生态环境局、数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二)参与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修订。深入走访我区重点相关企业,积极发动企业参与重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修订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与企业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对照行业标杆水平或国标(行标、地标)的先进值,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落实能源计量体系标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工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发改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鼓励企业产品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在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环节以先进标准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形成一批标准水平领先、品牌效应突出、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优质“领跑”企业。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严格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衔接碳标准等标准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产品认证、高端品质认证,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向消费者传递质量信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工信局、住建局、荔城生态环境、应急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主导参与制修订废金属、废锂电池等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处理处置和再生产品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工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荔城生态环境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十五)强化先进装备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在数控机床、食品加工机械、纺织鞋服制造设备、仓储物流搬运设备以及锂电池生产装备等领域的尖端设备的生产和应用,迅速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效能。围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输配电装备、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型储能装备等领域,不断加强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创新与发展,加强高端市场的供应能力。集中力量推动创新与变革,综合开展一系列针对重大装备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增强对首台(套)技术设备的研发与推广支持,鼓励在设备更新中优先采用前沿技术设备,实现装备制造向高品质、智能化和绿色化迈进。积极推动数字化与智能化融合,持续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数字化的评估与咨询服务,开展智能装备的研发与应用,依托科研机构开发智能制造的综合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的智能制造优秀实例与示范工厂项目。(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科技局、数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实现制造技术、工艺创新、人工智能应用等技术突破。开展“光储充检”一体式充电站试点示范,拓展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应用。支持显示屏、电脑一体机、建材厨卫等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增加市场供给。(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做强特色品牌。依托我区制造业品牌优势,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建设,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力度,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全面提升产业技术、工艺装备和环保能效。围绕产品设计、技术标准、装备、工艺、质量提升、精细化管理等环节多点发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引导机械、纺织、鞋服、食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业领域质量品牌。鼓励企业抢抓机遇、立足品牌特色优势、扩大生产,发挥平台作用,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分行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大力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好产品,对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保障。(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区直有关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工作协同,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形成我区“1+N”政策体系,并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大财税扶持。积极谋划储备一批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等项目,充分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长期国债、省级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等各类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资金统筹力度,支持资金向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倾斜。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控,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区财政局、发改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金融支持。强化银政企合作,落实各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清单,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该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进一步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消费贷款的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要素保障。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流程。对不新增建设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改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动科技提升。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和优秀科研成果在我区转化,深入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突破行业发展瓶颈,构建技术与产业相融合的发展支撑体系,持续提供科技创新发展动能。(区科技局牵头,区教育局、发改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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