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荔城区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招商引资》已经经过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荔城区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招商引资推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办规〔202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发展主战场和经济增长主阵地作用,持续做深改革、做优招商、做强载体,在全市率先建成体制机制优、产业发展优、要素配置优、园区形象优、改革成效优的“五优”开发区,为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力争至2027年实现“四提升、三突破”发展目标。“四提升”:开发区规上工业产值、限上商贸销售额及规上服务业销售收入提升至700亿元以上;产业集聚度提升至80%以上;地均税收提升至25万元/亩以上;开发区考核评价排名实现进位,力争进入全省前20位。“三突破”:推动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国家级“循环改造示范园区”、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取得突破,争取升级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改革创新
1.强化开发区规划引领。2025年10月前,落实“多规合一”,根据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荔城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实施规划及产业发展等规划,围绕鞋服、高端装备、工艺美术3个主导产业,明确战略目标、产业定位、空间布局等内容,划定西天尾产城一体发展区、黄石工贸融合发展区、工艺产业展销区、北高产业发展拓展区等功能区布局,实现差异化、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区大前期办,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开发区统一管理。按照“一区多园”要求,结合开发区目录修订工作,以节约集约用地、集中连片建设为导向,统筹考虑现阶段开发建设状况,2025年3月前,按照省级批复情况将黄石工业园区等纳入荔城经济开发区统一管理,明确四至范围及各功能区布局。2025年3月底前,完成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及人员集中办公等工作,实现开发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招商、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开发区管委会)
3.健全开发区管理体制。设立荔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开发区党委书记由区委书记兼任,副书记由区长、分管副区长兼任,委员由区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党员负责同志兼任,受区委、区政府委托,研究讨论开发区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设立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党组成员。设立开发区两企三新综合党委,负责做好所辖党支部换届、发展党员审批及指导督促所辖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建设等工作,隶属区直机关党工委,涉及“两企三新”党建工作由区委“两新”工委归口指导、推动落实。撤销原莆田市荔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和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党委,其所辖党支部全部划归两企三新综合党委管理。建立“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乡镇协同”机制,由开发区统筹协调所辖区域内的经济事务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升格。(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直有关单位,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4.突出开发区主责主业。推进落实“一剥离一加强”改革。2025年3月底前,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应放尽放、精准赋权”原则,区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开发区赋权清单,采取开发区直接承接或部门派驻、专员代办等方式承接,逐步赋予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招商引资等部分区级经济社会审批自主权限,实行动态管理;允许开发区依法依规自行制定招商激励、企业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5.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关键岗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健全绩效薪酬制度,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参照镇街绩效奖励方式,增发一定的年度考核奖总额,单列管理,差异化发放。引进高水平管理人才,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时兑现相关人才政策;支持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带编入企,服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
6.健全开发区财政体制。2025年6月前,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划分开发区与属地镇街税源管理事权,建立权责对等的资金分配机制。落实市、区与开发区税收收益分配机制,对开发区工业税收实行增量激励政策,以核定基数为基准,基数内收入全额归区财政;超基数部分由区财政按约定比例返还开发区作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若当年区级留成未达基数,则差额部分从次年起通过扣减分成额度予以补齐。开发区范围内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房地产开发外)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全额用于开发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和园区建设及国家规定土地报批费用等支出。全力保障开发区基本支出,将财政供养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及基本民生支出(含污水治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运维)统一纳入区本级预算。支持开发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再贷款、省级技改贴息贷款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开发区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保障开发区闲置土地收储、闲置厂房收购、标准化厂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开发区管委会)
7.做强开发区产投公司。结合区属国有资本及国有企业改革,紧扣开发区发展定位,2025年12月前,争取至少有一家信用评级AA的开发区产投公司。做实“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依法依规建立开发区管委会赋予开发区产投公司事权清单,加强开发区产投公司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资本运作、企业服务等职责,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相关国有企业,开发区管委会)
8.提升产业园区运营水平。持续开展园区基础提档、产业提级、效益提升专项行动,补齐基础短板,完善功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公共研发检测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支持企业扩产线、提产能、增品种、树品牌。以亩均税收达标考核、“揭榜挂帅”等方式引进国际国内一流的产业园区运营企业、专业管理团队(职业经理人),对标全国百强开发区,采取独立运营、国企合作、社会资本参与等开发模式,高水平、专业化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园,打造若干个示范标杆。(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招商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9.推进开发区绿色发展。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园区,加大对工业污染物排放的全过程防控和治理,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推动开发区向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型,创成省级“无废园区”、“绿色工业园区”,争创国家级“无废园区”、“绿色工业园区”、“循环改造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二)优化要素保障
10.优化开发区用地供给。实行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将开发区近期发展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区级建立500亩工业用地预留“指标池”,开发区留出300亩以上“白地”。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2025年开发区新供工业用地的50%左右以标准地出让。探索新型工业用地(M0)出让,对通过“M0”方式盘活低效用地用于建设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行业共享共用生产配套设施的,其土地收益增值部分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建设。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新出让工业用地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等全面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双监管”。健全司法拍卖宗地“府院联动”机制,由区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土地使用权情况及意见,由开发区明确土地产业规划和政策限制性条件,拍卖成交后统一纳入监管范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工信局、财政局、区法院,区大前期办,开发区管委会)
11.盘活开发区低效空间。落实市里工业用地分割管理办法,通过政府收储、兼并重组、腾笼换鸟等方式,盘活现有低效、闲置土地。支持企业盘活土地资源,引导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推动企业带项目进行厂房改造提升,适当提高容积率。落实一企一档管理,对辖区内工业用地规模、建筑规模、企业布局、已开发情况、可利用情况等逐一建档,全面摸清工业用地现状和拓展空间。依托“全市一张图”,推动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有余地等未开发土地上图入库、滚动管理。科学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每年滚动盘活不少于20%存量低效用地和10万㎡闲置厂房;支持用地企业通过“二次招商”盘活低效用地,由区财政按照土地和厂房转让交易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发改局,区大前期办,开发区管委会)
12.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延续执行现行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相关项目信贷支持。建立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靠前服务,宣传对接中央、省、市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开发区基础设施机配套项目向上争取市级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和省级技术改造融资贴息支持、中央再贷款贴息支持,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国企参与重大企业融资。(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区大前期办,开发区管委会)
13.完善开发区政务服务。践行“一栋楼”办公理念,构建“数字一栋楼”政务服务体系。以“办事不出园”为目标,因地制宜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与相关证照审批、医社保等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开发区,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好事的便利园区,实现“区内事、区内办”。设立若干名干部组成的服务队,加强对相关区块企业的服务。对开发区内各类评估评价应评尽评,推动区域评估成果直接共享复用。推行“五证同发”、“联合验收”等模式,实现“五即改革”。运用“一网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完善涉企执法检查协同调度中心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区直有关单位,区大前期办,开发区管委会)
14.打造标准化产业社区。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以标准化体系推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的产业社区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支持。按照保障急需、适度超前原则,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在2027年底,开发区道路、地下管缆、绿化及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完善公共研发平台、孵化中心等科创载体和行业共享共用生产配套设施,提升莆田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营质效。支持开发区积极开展技术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中心。按照职住平衡、集约共享原则,2027年底,由开发区统筹布局,集中建设西天尾洞湖、黄石和平和凤山、北高埕头等4个生活“共享区”。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新增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财政贴息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贴息补助1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住建局,区直有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15.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积极对接5000万元的市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对开发区给予综合支持、奖补。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平台建设、转型升级等项目给予综合支持,对开发区综合效益提升显著、招商成效突出等的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规划编制、招商激励、企业奖补、绩效奖励等方面,开发区要积极对接用好市级专项资金。区财政根据开发区获得市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情况予以相应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招商引资
16.明确招商任务目标。完善“领导带头、党政齐抓、全员参与”招商机制,压实各单位“一把手”招商引资责任。参照市级做法,细化量化年度招商任务,年中及年底进行招商成效晾晒。2025年招商对接项目不少于50个,总投资不少于230亿元,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3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个,签约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亿元。(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区大前期办,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17.聚力招大联新引强。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项目,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部经济项目、“莆商回归”产业项目。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大力推动鞋服产业、工艺美术、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发展,依托三棵树、恒而达、双驰、鑫佰等现有产业龙头企业资源优势,着力招引产业带动强、发展势头足、经济效益好的链主型龙头项目、产业上下游延链补链强链项目。(责任单位:各产业链,区招商服务中心、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工商联、侨联,区大前期办,开发区管委会)
18.支持开展资本招商。探索“基金+项目”招商模式,创新采取“政府+项目”的投资模式,支持国企以土地厂房入股方式参与,待项目盈利后再逐步退出。推动金融资本与产业对接,探索采用政府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持开发区项目落地,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做实做强白兔新消费并购股权投资基金,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水平,重点支持产业链延链补链。推广股权投资招商模式,鼓励国有企业参与产业项目的合资合作,支持优质招商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招商服务中心,区大前期办,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19.强化招商要素保障。招商前期工作经费列入区级预算。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等集体研究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标底)不得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大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关怀力度,企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区范围内择校,组织参加“人才活动日”、国情省情研修班及疗休养等,积极开辟企业高层次人才预约就诊、健康体检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区大前期办,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20.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成立不少于50人的招商队伍,其中区级队伍不少于20人,开发区队伍不少于30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南地区等多个重点区域设立驻外招商联络处,区级招商队伍按照驻点区域建立多个赴外招商工作组,每个工作组成员按照“短期多次”的方式,分批次轮流赴联络处所在地开展招商工作。招商队伍人选从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遴选;同时由区工商联牵头聘请当地商会会长、秘书长或优秀人才代表担任“招商大使”、“招商专员”。招商队伍的主要职责为:①围绕驻点所在地开展招商工作,加强与当地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外商代表处的联系,积极参加当地有关招商引资活动;②宣传、推介荔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势产业和优势资源;③负责引进项目的洽谈、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工商联,区直有关单位,区大前期办,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21.统筹重点项目招商。依托区重点项目前期及重大项目招商工作指挥部,建立重点项目信息调度机制,及时梳理汇总全区重点招商项目线索,统筹信息共享、联合招商,拓展“飞地招商”模式,实现招商项目有序流转、利益共享。完善重点项目洽谈推进机制,做好重要客商考察接待,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重点招商项目,由挂钩区领导牵头开展招商项目多部门评审,加速谈判进程,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建立重点项目开工推进机制,对已签约的重点招商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微信群、一抓到底”,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项目到资率、开工率、投产率。(责任单位:各产业链,区招商服务中心、财政局,区大前期办,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组织保障
22.强化考核督导激励。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荔城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重大改革创新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支持开发区改革创新、招商引资和园区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励。建立暂缓处理前置研判机制,加大对违反工作纪律案件暂缓处理规定的阐释和运用力度,为敢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为履职尽责者保驾护航。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工信局,区直有关单位,区大前期办,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1.荔城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工作专班
2.2025年开发区改革创新及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清单
3.开发区改革创新月度指标体系
附件1
荔城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的决策部署,高效推动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荔城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工作专班,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班成员
组 长:杨兴斌 区委书记
刘基棠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王成志 区委副书记
姚珊珊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志华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陈 忠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林素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陈志鸿 区委常委
曾向阳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海防 副区长
陈智勇 副区长
吴金洪 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成 员:郑金堂 区委办公室主任
谢绍林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荔芳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王建兰 区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戴萍萍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许建宇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智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陈文昌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陈兆育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俞向阳 区委编办主任
黄力群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翁凌晖 区发改局局长(区大前期办常务副主任)
詹丽君 区科技局党组书记
胡俊英 区工信局局长
陈 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金荣 区司法局局长
周 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黄剑志 区人社局局长
许国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程珍发 区住建局局长
徐毅龙 区商务局局长、招商局局长
黄志雄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伟 区统计局局长
林峰东 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镇杰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林少斌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游朝新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鹏青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吴家洪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邵冠杰 荔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光磊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金山 区教育局局长(挂职)
蔡朝清 区文旅局局长
王亦凡 区卫健局局长
陈鸿霖 区民政局局长
朱金秀 区水利局局长
许 琼 区侨联主席
林雪梅 区科协主席
郑晓章 区商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王凤连 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宇锋 荔城经济开发区主任
周金元 莆田工艺城发展中心主任
周伟伟 莆田珠宝城发展中心主任
陈 君 西天尾镇党委书记
徐继锋 黄石镇党委书记
方 鹏 新度镇党委书记
蔡珊珊 北高镇党委书记
谢剑峰 镇海街道党工委书记
余德清 拱辰街道党工委书记
郭俊斌 西天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蔡鹏飞 黄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方冠伟 新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霆 北高镇副书记、镇长
唐炳柏 镇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许美东 拱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二、专项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设综合协调组、机构调整组、机制创新组、用地保障组、项目推进组5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区大前期办
职 责: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开发区重大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开发区改革创新和招商引资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实施。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的衔接落实。统筹推进开发区整合工作,编制荔城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指导开发区编制整合提升实施规划。
(二)机构调整组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编办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
职 责:指导荔城经济开发区设立党委,统筹强化开发区班子配备,协调推进区党委赋权。协调推进开发区管理机构、下属单位、岗位职责等设置及人员划转;指导开发区建立“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乡镇协同”机制,推行“一剥离一加强”改革。积极推进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升格。指导开发区创新人事和薪酬制度、用好市级“编制池”配强开发区队伍。
(三)机制创新组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 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前期办
职 责:制定并发布开发区赋权清单,因地制宜推动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开发区;推行建设项目“五即”审批模式;完善涉企执法检查协同调度机制。指导开发区做强开发区产投公司,做实“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开发区与市、区建立财政投入与收益分配机制。
(四)用地保障组
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区大前期办
职 责:建立市级工业用地预留“指标池”,协调推进将开发区近期发展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留出“白地”。协调推进开发区区域评估,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探索新型工业用地(M0)出让。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健全司法拍卖宗地“府院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低效闲置用地盘活处置工作,指导推动开展低效园区改造提升。
(五)项目推进组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工商联,区大前期办
职 责:统筹推进开发区产业类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小微产业园及标准化厂房项目、闲置厂房盘活利用项目建设。支持开发区争取政策性资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支持开发区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指导开发区制定招商激励、企业奖补政策。统筹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谋划对接工作,创新“园区、基金、场景、平台”四种招商模式。强化土地、教育、医疗等招商要素保障,加强国有企业、开发区、驻外机构等招商队伍建设。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工作专班采取“周例会、月通报、季调度、半年总结”形式,运用好全市“一张图”常态化跟踪调度,定期组织开发区班子,以及区工信局、大前期办等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问题,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及时向专班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落实专班会议议定事项,适时对《荔城区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招商引资推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承办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任务推进机制。依据《方案》,将各项任务按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为具体子任务,形成详细的任务清单。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任务推进情况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对报送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对进度滞后的任务进行督促整改,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项目推进机制。策划开发区改革创新项目,将小微产业园及标准化厂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类项目推进、闲置厂房盘活工作进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区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四)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开发区改革创新指标体系,构建月度跟踪指标体系,从经济运行、项目推进、载体建设、创新发展四个维度动态考评开发区改革创新成效,推动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提升。
(五)总结评估机制。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总结评估,晾晒各相关单位、各部门任务推进成果,深入分析开发区在政策执行、任务推进、项目建设、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成效与问题,形成示范标杆和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争取在全市形成样板。
二、其他事项
专班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因机构改革、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各有关单位要对应建立完善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和招商引资工作。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抓、具体抓、跟进抓,相关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科学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举措,形成全方位推动我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附件2
2025年开发区改革创新及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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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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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开发区规划 引领 |
编制荔城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实施规划及产业发展等规划,围绕鞋服、高端装备、工艺美术3个主导产业,明确战略目标、产业定位、空间布局等内容,划定西天尾产城一体发展区、黄石工贸融合发展区、工艺产业展销区、北高产业发展拓展区等功能区布局,实现差异化、多元化发展。 |
2025年10月 |
区工信局 |
区自然资源局 区发改局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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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开发区统一 管理 |
按照“一区多园”要求,结合开发区目录修订工作,按照省级批复情况将黄石工业园区等纳入荔城经济开发区统一管理,明确四至范围及各功能区布局。 |
2025年3月 |
区工信局 |
区自然资源局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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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成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及人员集中办公等工作,实现开发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招商、统一管理。 |
2025年3月 |
区委编办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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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全开发区管理体制 |
设立荔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开发区党委书记由区委书记兼任,副书记由区长、分管副区长兼任,委员由区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党员负责同志兼任,受区委、区政府委托,研究讨论开发区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设立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党组成员。设立开发区两企三新综合党委,负责做好所辖党支部换届、发展党员审批及指导督促所辖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建设等工作,隶属区直机关党工委,涉及“两企三新”党建工作由区委“两新”工委归口指导、推动落实。撤销原莆田市荔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和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党委,其所辖党支部全部划归两企三新综合党委管理。 |
2025年3月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编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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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乡镇协同”机制,由开发区统筹协调所辖区域内的经济事务管理。 |
2025年3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直有关单位 相关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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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升格。 |
2025年12月 |
区委编办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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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突出开发区主责主业 |
推进落实“一剥离一加强”改革。采取“上交下划”方式,剥离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开发区经济管理服务职能。 |
2025年3月 |
区委编办 |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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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应放尽放、精准赋权”原则,区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再发布开发区赋权清单,采取开发区直接承接或部门派驻、专员代办等方式承接,逐步赋予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招商引资等部分区级经济社会审批自主权限,实行动态管理。 |
2025年3月 |
区发改局 |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直有关单位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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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允许开发区制定招商激励、企业奖补政策。 |
2025年3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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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 |
实行关键岗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 |
2025年3月 |
区人社局 区委组织部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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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健全绩效薪酬制度,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参照镇街绩效奖励方式,增发一定的年度考核奖总额,单列管理,差异化发放。 |
2025年3月 |
区人社局 区委组织部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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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引进高水平管理人才,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时兑现相关人才政策。 |
2025年3月 |
区委人才办 |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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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支持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带编入企,服务企业发展。 |
2025年3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委人才办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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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健全开发区财政体制 |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划分开发区与属地镇街税源管理事权,建立权责对等的资金分配机制。落实市、区与开发区税收收益分配机制,对开发区工业税收实行增量激励政策,以核定基数为基准,基数内收入全额归区财政;超基数部分由区财政按约定比例返还开发区作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若当年区级留成未达基数,则差额部分从次年起通过扣减分成额度予以补齐。开发区范围内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房地产开发外)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全额用于开发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和园区建设及国家规定土地报批费用等支出。全力保障开发区基本支出,将财政供养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及基本民生支出(含污水治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运维)统一纳入区本级预算。 |
2025年12月 |
区财政局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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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支持开发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再贷款、省级技改贴息贷款等各类政策性资金。 |
2025年12月 |
区发改局 |
区工信局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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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支持开发区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保障开发区闲置土地收储、闲置厂房收购、标准化厂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 |
2025年12月 |
区财政局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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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做强开发区产投公司 |
争取至少有一家信用评级AA的开发区产投公司。做实“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依法依规建立开发区管委会赋予开发区产投公司事权清单,加强开发区产投公司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资本运作、企业服务等职责,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 |
2025年12月 |
区财政局 |
开发区管委会 相关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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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提升产业园区运营水平 |
持续开展园区基础提档、产业提级、效益提升专项行动,补齐基础短板,完善功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公共研发检测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支持企业扩产线、提产能、增品种、树品牌。 |
2025年12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科技局 区发改局 区招商服务中心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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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以亩均税收达标考核、“揭榜挂帅”等方式引进国际国内一流的产业园区运营企业、专业管理团队(职业经理人),对标全国百强开发区,采取独立运营、国企合作、社会资本参与等开发模式,高水平、专业化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园,打造若干个示范标杆。 |
2025年12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工信局 区财政局 区招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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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进开发区绿色发展 |
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园区,加大对工业污染物排放的全过程防控和治理,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推动开发区向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型,创成省级“无废园区”、“绿色工业园区”,争创国家级“无废园区”、“绿色工业园区”、“循环改造示范园区”。 |
2025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工信局 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应急局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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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优化开发区用地供给 |
实行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将开发区近期发展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
2025年3月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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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区级建立500亩工业用地预留“指标池”,开发区留出300亩以上“白地”。 |
2025年3月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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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优化开发区用地供给 |
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2025年开发区新供工业用地的50%左右以标准地出让。 |
2025年12月 |
区自然资源局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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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探索新型工业用地出让,对通过“M0”方式盘活低效用地用于建设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行业共享共用生产配套设施的,其土地收益增值部分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建设。 |
2025年12月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财政局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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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 |
2025年3月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工信局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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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新出让工业用地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等全面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双监管”。 |
2025年12月 |
区自然资源局 开发区管委会 |
区大前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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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健全司法拍卖宗地“府院联动”机制,由区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土地使用权情况及意见,由开发区明确土地产业规划和政策限制性条件,拍卖成交后统一纳入监管范围。 |
2025年3月 |
区法院 |
区自然资源局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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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盘活开发区低效空间 |
落实市里工业用地分割管理办法,通过政府收储、兼并重组、腾笼换鸟等方式,盘活现有低效、闲置土地。支持企业盘活土地资源,引导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推动企业带项目进行厂房改造提升,适当提高容积率。落实一企一档管理,对辖区内工业用地规模、建筑规模、企业布局、已开发情况、可利用情况等逐一建档,全面摸清工业用地现状和拓展空间。 |
2025年3月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工信局 区住建局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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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依托“全市一张图”,推动园区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有余地等未开发土地上图入库、滚动管理。 |
2025年3月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发改局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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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科学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每年滚动盘活不少于20%存量低效用地和10万㎡闲置厂房 |
2025年3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自然资源局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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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支持用地企业通过“二次招商”盘活低效用地,由区财政按照土地和厂房转让交易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
2025年12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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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
延续执行现行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相关项目信贷支持。 |
2025年3月 |
区财政局 |
区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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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立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靠前服务,宣传对接中央、省、市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开发区基础设施机配套项目向上争取市级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和省级技术改造融资贴息支持、中央再贷款贴息支持,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国企参与重大企业融资。 |
2025年3月 |
区发改局 |
区工信局 区财政局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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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完善开发区政务服务 完善开发区政务服务 |
以“办事不出园”为目标,因地制宜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与相关证照审批、医社保等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开发区,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好事的便利园区,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
2025年3月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发改局 区直有关单位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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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运用“一网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完善涉企执法检查协同调度中心工作机制。 |
2025年3月 |
区工信局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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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设立若干名干部组成的服务队,加强对相关区块企业的服务。 |
2025年3月 |
区发改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住建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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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推行“五证同发”、“联合验收”等模式,实现“五即改革”。 |
2025年3月 |
区发改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住建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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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对开发区内各类评估评价应评尽评,推动区域评估成果直接共享复用。 |
2025年12月 |
区发改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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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打造标准化产业社区 |
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以标准化体系推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的产业社区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支持。 |
2025年12月 |
区财政局 |
区住建局 区工信局 区直有关单位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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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按照保障急需、适度超前原则,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在2027年底,开发区道路、地下管缆、绿化及配套设施全面提升。 |
2027年12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住建局 区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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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按照职住平衡、集约共享原则,2027年底,由开发区统筹布局,集中建设西天尾洞湖、黄石和平和凤山、北高埕头等4个生活“共享区”。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新增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财政贴息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贴息补助1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
2027年12月 |
开发区管委会 |
区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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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完善公共研发平台、孵化中心等科创载体和行业共享共用生产配套设施,提升莆田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营质效。支持开发区积极开展技术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中心。 |
2025年12月 |
区科技局 |
区财政局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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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新增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财政贴息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贴息补助1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
2025年12月 |
区财政局 |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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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
积极对接5000万元的市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对开发区给予综合支持、奖补。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平台建设、转型升级等项目给予综合支持,对开发区综合效益提升显著、招商成效突出等的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规划编制、招商激励、企业奖补、绩效奖励等方面,开发区要积极对接用好市级专项资金。区财政根据开发区获得市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情况予以相应配套支持。 |
2025年3月 |
区财政局 |
区工信局 区招商服务中心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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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明确招商任务目标 |
全年招商对接项目不少于50个,总投资不少于230亿元,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3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个,签约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亿元。 |
2025年12月 |
区招商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单位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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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完善“领导带头、党政齐抓、全员参与”招商机制,压实各单位“一把手”招商引资责任。参照市级做法,细化量化年度招商任务,年中及年底进行招商成效晾晒。。 |
2025年12月 |
区招商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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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聚力招大引强联新 |
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项目,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部经济项目、“莆商回归”产业项目。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大力推动鞋服产业、工艺美术、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发展,依托三棵树、恒而达、双驰、鑫佰等现有产业龙头企业资源优势,着力招引产业带动强、发展势头足、经济效益好的链主型龙头项目、产业上下游延链补链强链项目。 |
2025年12月 |
各产业链 |
区发改局 区工信局 区商务局 区工商联 区侨联 区招商服务中心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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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支持开展资本招商 |
探索“基金+项目”招商模式,创新采取“政府+项目”的投资模式,支持国企以土地厂房入股方式参与,待项目盈利后再逐步退出。推动金融资本与产业对接,探索采用政府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持开发区项目落地,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做实做强白兔新消费并购股权投资基金,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水平,重点支持产业链延链补链。 |
2025年12月 |
区财政局 |
区招商服务中心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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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推广股权投资招商模式,鼓励国有企业参与产业项目的合资合作,支持优质招商项目落地。 |
2025年12月 |
区财政局 |
区大前期办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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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强化招商要素保障 |
招商前期工作经费列入区级预算。 |
2025年12月 |
区财政局 |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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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等集体研究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标底)不得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
2025年12月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大前期办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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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加大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关怀力度,企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区范围内择校,组织参加“人才活动日”、国情省情研修班及疗休养等,积极开辟企业高层次人才预约就诊、健康体检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加大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关怀力度,企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或全区范围内择校。 |
2025年12月 |
区教育局 区委人才办 区卫健局 |
区人社局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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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加强招商队伍建设 |
成立不少于50人的招商队伍,其中区级队伍不少于20人,开发区队伍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招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招商队伍人选从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遴选。 |
2025年6月 |
区招商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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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南地区等多个重点区域设立驻外招商联络处,区级招商队伍按照驻点区域建立多个赴外招商工作组,每个工作组成员按照“短期多次”的方式,分批次轮流赴联络处所在地开展招商工作。 |
2025年3月 |
区招商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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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由区工商联牵头聘请当地商会会长、秘书长或优秀人才代表担任“招商大使”、“招商专员”。 |
2025年3月 |
区工商联 |
区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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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统筹重点项目招商 |
依托区重点项目前期及重大项目招商工作指挥部,建立重点项目信息调度机制,及时梳理汇总全区重点招商项目线索,统筹信息共享、联合招商,拓展“飞地招商”模式,实现招商项目有序流转、利益共享。完善重点项目洽谈推进机制,做好重要客商考察接待,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重点招商项目,由挂钩区领导牵头开展招商项目多部门评审,加速谈判进程,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建立重点项目开工推进机制,对已签约的重点招商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微信群、一抓到底”,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项目到资率、开工率、投产率。 |
2025年12月 |
区招商服务中心 |
各产业链 区财政局 区大前期办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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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强化考核督导激励 |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荔城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重大改革创新事项采取“一事一议”。 |
2025年2月 |
区工信局 |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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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支持开发区改革创新、招商引资和园区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励。 |
2025年3月 |
区委组织部 |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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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建立暂缓处理前置研判机制,加大对违反工作纪律案件暂缓处理规定的阐释和运用力度,为敢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为履职尽责者保驾护航。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
2025年3月 |
区纪委监委 |
区直有关单位 区大前期办 相关镇街 开发区管委会 |
附件3
开发区改革创新月度指标体系
|
序号 |
开发区 |
经济运行情况 |
载体建设情况 |
项目推进情况 |
创新发展情况 |
||||||||||||
|
规上工业产值增速 |
工业投资增速 |
税收增速 |
规上工业企业数增加率 |
优质工业企业占比提升率 |
开发区产业集中度提升率 |
新建项目载体面积 |
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投资额 |
盘活闲置厂房面积 |
盘活低效用地面积 |
签约项目投资额 |
开工项目投资额 |
投产项目投资额 |
公共研发平台数量 |
孵化中心数量 |
引进人才数量 |
||
|
1 |
荔城经济 开发区 |
||||||||||||||||



闽公网安备 350304020091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