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乡振项目函〔2024〕368号),我区雨露计划的实施内容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的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予以补助。经各镇街摸底核实后共上报补助对象36人,拟安排发放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8万元(具体发放名单见附件)。所需资金从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出。资金补助方案经区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由局财务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补助至各脱贫户补助对象。
为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荔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1.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
2. 监督单位: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3. 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fpb@163.com。
附件:荔城区2024-2025年学年“雨露计划”拟
补助学生汇总表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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