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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第七批驻村党员干部2024—2025年度经费的公示

来源: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9-2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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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荔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荔城区委农办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工作的通知》、《关于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任职安排的通知》(荔委组综〔2024〕30号)等文件要求,区派驻村第一书记进村前,一次性发给1万元驻村安家费;驻村期间,每人每年安排1.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每年5000元)、生活补助(每月700元)、定期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驻村党员干部待遇等各种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区财政核拨给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区农业农村局拨付给各派出单位;现拟拨付12位区派驻村党员干部安家费12万元及2024—2025年度工作经费18万元给各干部派遣单位(详见附件),共计30万元。根据荔城区财政局《支出指标下达通知书》(荔财预表〔2025〕102号)预算批复,所需资金从2025年度区级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中支出。

  为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1.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5日;

  2. 监督单位: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lcqfpb123@163.com。

  附件:区派第七批驻村党员干部经费分配表

  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区派第七批驻村党员干部经费分配表

序号

姓  名

派出单位

任职村(片区)

安家费及2024-2025年工作经费(万元)

1

周德伟

区税务局

西天尾镇澄渚社区

2.5

2

欧凤阳

区发改局

西天尾镇下垞村

2.5

3

童国镇

区农机化发展中心

新度镇渠桥村

2.5

4

蔡朝星

区民政局

黄石镇井后村

2.5

5

何晓东

区委组织部

黄石镇屏山村

2.5

6

李卫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石镇东甲村

2.5

7

林丽

区商务局

黄石镇澄瀛村

2.5

8

林长芳

区总工会

北高镇汀峰村

2.5

9

朱金华

区应急管理局

北高镇北高社区

2.5

10

黄珊珊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拱辰街道东阳村

2.5

11

周文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洋荔林水乡片区

2.5

12

郑永春

区农机化发展中心

南洋梅妃故里片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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