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北岸政法委,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加有序发展,进一步明晰政府法律服务供给,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闽司办〔2021〕24号)文件精神,现印发莆田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附件)。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莆田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莆田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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