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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来源: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9-0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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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4〕5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2号)

  2.补助对象

  种植水稻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50亩以上或者种植油菜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

  3.补助内容

  通过项目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10%以上,油菜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5%,辐射带动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28万亩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旋耕机、碎土机、叉车、高性能插秧机、飞播直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有助于提高育秧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育秧基质、高氮高钾复合肥、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4.补助标准

  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为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原则上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补助比例不超过财政补助资金的40%。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它项目补贴重复。

  5.申报程序

  主体按照要求自主提交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后,区级汇总上报市级,市级汇总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级经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估后,按程序确定项目县名单及具体实施内容。

  二、项目实施公开

  《关于2025年荔城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https://www.ptlc.gov.cn/ztzl/qmtjjczwgkbzhgfhgzzl/26gsdly/snbt/gkqk_42503/xmqkqk/202503/t20250324_1980146.htm

  三、项目验收公开

  《2025年荔城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现场验收情况公示》

  https://www.ptlc.gov.cn/ztzl/qmtjjczwgkbzhgfhgzzl/26gsdly/snbt/gkqk_42503/xmqkqk/202509/t20250905_20156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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