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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90-9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民政局 时间:2025-03-1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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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老龄办):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莆政办〔2017〕24号)和《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荔政办〔2017〕30号)要求,为了准确掌握全区90岁及以上老年人情况,确保90-9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落到实处。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90-9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申报对象:凡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于2024年12月31日后健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死亡的也属本次申报对象,但须备注死亡时间)的本区户籍村(社区)居民均属此次申报对象。

  (二)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申报对象:凡192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于2024年12月31日后健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死亡的也属本次申报对象,但须备注死亡时间)的本区户籍村(社区)居民均属此次申报对象。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作以村居为单位,镇街社会事务办(老龄办)负责审核。各镇街组织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以民政员为主)开展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90-99岁新增对象发放表一《2025年荔城区90-9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申报表》,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表二《福建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申报、核实表》,由对象本人或赡养人填写,村居、镇街负责审核,要求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二)表三《2025年荔城区90-99岁老年人汇总表(村居)》表四《2025年荔城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汇总表(村居)》由村居负责填报。对新增人员和往年已申报仍健在人员进行汇总,2025年1月-6月死亡的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年死亡的自行剔除,先由村居入户核实后进行填报,再由镇街进行汇总。

  (三)各镇街要在认真审核表一、表二、表三和表四的基础上,对表五《2025年荔城区90-99岁老年人汇总表(镇街)》表六《2025年荔城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汇总表(镇街)》进行汇总。

  (四)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老龄办)于4月11日前将表一至表六及其它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tlcmz@126.com。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表一和表二由本人或赡养人填报,无赡养人的可委托所在村(社区)委会帮助填报并经本人确认,且须由村居主干及包组干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申报对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农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各一份。

  (二)往年已领取90-99岁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本次无需填报表一,但2024年12月31日后仍健在的、符合条件的均须填入汇总表三和汇总表五,2025年1月-6月死亡的也须汇总,并在表三、表五备注栏注明死亡时间,2024年及之前死亡的自行剔除。

  (三)表二应对村居户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申报和核实,往年已领取百岁及以上长寿营养补贴的老年人勾选“核实”,本年新增百岁老人勾选“申报”,2024年12月31日后仍健在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属本次申报、核实对象,并填入汇总表四和汇总表六,2025年1月-6月死亡的须在表四、表六备注栏注明,2024年及之前死亡的自行剔除。

  (四)表三和表四由村居填报,表五和表六由镇街社会事务办(老龄办)汇总填报,表格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签名、盖章等要齐全。

  

     附件:1.表一《2025年荔城区90-9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申报表》

         2.表二《福建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申报、核实表》

         3.表三《2025年荔城区90-99岁老年人汇总表》(村居)

         4.表四《2025年荔城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汇总表》(村居)

         5.表五《2025年荔城区90-99岁老年人汇总表》(镇街)

         6.表六《2025年荔城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汇总表》(镇街)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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