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荔财决〔2018〕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荔城区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执行国家关于农业的法律法规。
(二)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参与制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和土地流转。
(三)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产业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组织农田改造和保护工作;拟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
(五)制订实施年度和近中期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
(六)组织农技推广部门制订农业推广项目和措施,做好农业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八)开展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荔城区农业局包括8个机关内设机构及2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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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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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全额 |
1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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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
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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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法规股 |
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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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与经济管理股 |
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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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 |
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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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管理股 |
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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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管理股 |
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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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
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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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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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
全额 |
13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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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全额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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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全额 |
3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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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全额 |
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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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 |
全额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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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农业环保能源站 |
全额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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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库区移民办公室 |
全额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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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动物疫控中心 |
全额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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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全额 |
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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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畜牧站 |
全额 |
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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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黄石畜牧兽医站 |
全额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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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新度畜牧兽医站 |
全额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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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北高畜牧兽医站 |
全额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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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西天尾畜牧兽医站 |
全额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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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营林与林政站 |
全额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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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森防与种苗站 |
全额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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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全额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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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东甲中队 |
全额 |
4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省、市、区农业农村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变美”为目标,充分挖掘农业增产增收潜力,全面推进我区农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
1. 增投入、补短板,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今年来,我局落实各项强农富民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协助指导福建汇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组装式冷藏库33座3300吨,投入资金800万元,已经投入使用,促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扎实推进节水农业建设,完成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1200亩。荔城利农公司在北高建设温室大棚300亩。
2. 转方式,调结构,全面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积极探索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新型技术,改变传统栽培模式,促进种植业稳步健康发展。强调新品种示范引领,实施水稻新品种高产栽培示范展示100亩,辐射推广示范1000亩,大豆新品种示范展示50亩。切实加强对国家级保护品种-白绒乌骨鸡保种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服务,突出地方特色,做响品牌。拆除整治畜禽污染养殖场,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强调有效供给,做优品质。我区现存栏白绒乌骨鸡种群5500多羽,其中保种核心群1500羽,采用“群体继代繁殖法”保种。
3.促融合,优功能,不断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推广“互联网+现代农业”,助力闽中、新美等公司在网站上销售农产品。扶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成功推荐西天尾镇后黄村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示范村。
(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化质量安全区创建
1. 狠抓软硬平台环境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一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筹建工作,投资69.76万元,完成装修改造检测用房534㎡,投资202.35万元,购置仪器设备46台(套),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明年可投入使用。所有镇街也基本配齐了必要的检验检测、抽检巡查等设施设备,全部开展了果蔬农残快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网上平台监管机制。全区有14家市级示范社、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三品一标”企业纳入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每周督促做好企业的生产记录上传工作。全区纳入平台监管的农药企业门店32家,兽药企业门店18家,已通过安装培训验收农药企业32家,兽药企业10家;有29家农药经营企业对农药购销产品进行登记备案,9家兽药经营企业对兽药购销产品进行登记备案,部分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已实行实名购用,开展平台线上巡查,每月巡查50次以上。
2. 全方位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加大农产品的例行检测和检打联动,今年配合农业部例行抽检21个畜产品,全部合格。配合省农业厅、市农业局抽取蔬菜样品37个,水果样品5个,蛋类8个,生猪尿样检测“瘦肉精”10份,全部合格。市、区联合监督抽检蔬果样品27个,禽肉4个,尿样40份,全部合格。向市局检测室送检蔬果样品203个,农残超标2个,合格率99.01%。全区开展农残快检蔬果样品3252个,合格的3210个,合格率 98.71%。检测“盐酸克伦特罗”3632头份,莱克多巴胺”3632头份,“沙丁胺醇”3632头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开展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送检织纹螺样品15个,省级产地抽检8个样品,省级贝类例行监督抽样14个样品,海水2个样品,市级产地抽检22个样品,区级快速检测45个样品,全部合格。
3. 加强标准化生产,推进“三品一标”工作。2017年我区建立标准化种植基地4个,示范面积830亩,示范带动农户3200家,带动生产21000亩;建立标准化养殖场11个,其中8个生猪养殖场,3个家禽养殖场。并发放标准化宣传材料13756份,指导培训518场次,培训人员1393人次。复查换证“三品一标”企业4家7个品种,复查换证100%。2017年新申报成功企业1家1个品种,完成年度任务;巡查辖区内超市三家商品800多个,检查使用“三品一标”商品19个。
4. 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结合“科技活动三下乡”、春耕备耕、3.15活动,在各镇街、村居等地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共发放宣传材料600份,种子1200包,接受群众咨询150人次。同时积极撰写报送农业信息,目前已被市农业局网登出12篇、省农业网登出9篇、中国农业网登出4篇,湄洲日报17篇,莆田市食安办简报6篇,莆田晚报4篇。
(三)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1. 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5人次,检查本辖区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135家次,没有发现经营者经营高毒、禁用农药。检查标签和质量抽检农药29个、兽药16个、肥料8个。对农业部、省农业厅通报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进行全面清查,从源头上阻止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今年来共查处农资违法违规案件7件,罚没款30271.3元。
2. 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店、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重金属等方面的监督抽检,强化检打联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全年共组织监督抽检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饲料样品62批次(省部级抽检17批次,市级17批次,区级28批次),其中除市级近期抽样送检17批次尚未检测结果外,1家饲料生产企业1批样品因维生素B1含量不符合规定被立案依法处罚2210元,其他44批次样品经检验均合格。
(四)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 完成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集中强制免疫工作。2017年对全区存栏畜禽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工作,共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77.211万羽次,家禽群体免疫密度达99.28%;免疫牲畜口蹄疫10.9478万头次,牲畜群体免疫密度达98.17%;免疫小反刍兽疫0.12万头次,群体免疫密度达95.92%。
2. 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制度机制落实为重点,组织对辖区生猪养殖场户开展专项检查,共规范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7229头。另外,受理群众举报,查获两起用死鸡死鸭养殖鲶鱼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对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就地无害化处理,并罚款3000元。
(五)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农业建设
1. 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一是全部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及可养区、禁建区内经改造仍未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同时强化畜禽“反弹复建”养殖整治,关闭130家“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二是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建成“猪-沼-种植”生态农业模式4家。全区保留养殖场共覆盖山地果园约1800亩、农田600亩,年消纳生猪养殖污水4.2万吨。改造大猪舍为漏缝—免冲洗养殖8栋,面积5350㎡,可饲养育肥猪5000头,年可减少污水0.82万吨。
2. 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一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田间肥料试验8个。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9.4万亩次,配方肥施用4.0万亩,全区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3%,节本增效582万元。二是示范推广有机肥。完成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1000亩,辐射带动应用商品有机肥1500亩。同时积极推动蔬菜专业户充分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有机物料积造有机肥,全区应用该类有机肥面积达3500亩次。三是实施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完成实施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4.91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24.43万亩次,农药利用率40.4%,实现农药减量增效。
(六)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打好脱贫攻坚战役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和“两年脱贫、一年巩固、一年提升”的要求,整合优势资源和各方力量,落实工作举措,精抓脱贫攻坚,贫困群体和贫困村实现脱贫提速、发展提效、民生提质。
1. 基本情况。全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85户1662人,其中国定贫困户180户552人,省定贫困户305户1110人。2017年全区累计脱贫177户621人,全面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如期实现全区贫困人口全脱贫任务目标。全区共有4个贫困村,2017年4个贫困村村级年收入全部超过10万元,且均达到贫困村各项脱贫指标的要求,已实现脱贫摘帽。
2. 造福工程。区委区政府坚持把造福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突破口,着力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2017年市下达我区造福工程任务为140人,截止12月31日,全区共落实造福工程搬迁对象43户149人,完成任务106.4%,已竣工43户149人,竣工率100%,发放补助资金110.98万元。同时,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灾后重建的国定贫困户每人22000元区级补助,共发放区级专项补助资金55万元。
3. 安居工程。经第三方机构评定,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C级危旧房户22户、D级危房户12户,共计34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C级危旧房修缮20户、重建1户、安置1户,完成D级危房重建8户、安置4户。全区贫困户住房安全基本得到有效保障,贫困群体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4. 教育扶贫。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04名,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体系全覆盖教育补助体系。2016年秋季学年以来,累计发放学前政府助学金52人次52000元,义务教育营养餐和生活补助166人次109250元,减免高中学费94人次75200元,发放高中助学金94人次141000元,发放高校贫困生助学金215000元,发放中职助学金18人次18000元,全区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教育补助610450元。
5. 健康扶贫。今年来,我区抓紧落实各项卫生扶贫和医疗扶贫政策,集中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力量,对所有贫困人口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精准健康管理。特别对省定13种重大疾病进行专门调查,初步发现15例病情,及时组织患者前往定点医院救治。为贫困户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等四重保障体系,提高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切实减轻贫困户医疗支出压力。同时扩大残疾补助范围,今年将三、四级残疾纳入补助范围,实现残疾1-4级补助全覆盖。
6. 低保兜底。我区积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对未纳入低保补助的贫困户进行入户核实、调查原因,积极组织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申请工作,织牢社会保障网支持贫困人口兜底脱贫。
7. 帮扶生产创业。今年来,累计下达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资金132.3万,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91户955万元,累计完成300户1498万元放贷量,还款35户175万元,受益贫困户覆盖率54.64%。249户贫困户与7家企业签订保本入股、稳定分红的投资协议,全年累计产生收益分红112.1万元,分红资金已按期汇入贫困户帐户。
8. 帮扶就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就业的,通过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岗位开发扶贫、动员企业招用贫困户劳动力等方式渠道,加强贫困户就业能力培训,并积极引导就业。今年来已完成雨露计划培训215人次,完成市下达培训任务数150人次的143%;全区公益性岗位累计开发59人,定向招聘贫困家庭子女2人;通过挂钩帮扶责任人介绍、企业主动招工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转移就业,其中西天尾镇已率先实现有劳动力贫困户每户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
9. 挂钩帮扶。全区挂钩帮扶责任人入户帮扶4830人次,平均入户9.96人次,帮助贫困户解决问题928个,入户帮扶资金105.47万元,帮扶生产、生活物资折合50.22万元。
(七)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增强“三农”发展活力
1.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区123个村居基本完成权属调查工作,其中:122个村基本完成审核公示工作,完成率98.39%;122个村居基本完成的合同签订,完成率98.39%。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荔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成立了荔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印发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区清产核资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目前镇海街道大部分村居完成清产核资摸底工作,其他镇街正在努力推进。
3.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按照《2016年度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的通知》(荔委〔2017〕22号)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各镇街对2015年组织对村级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未整改的共43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各镇街有21个问题完成整改,其中:共追回7个违纪违规资金及合同滞纳款计944765元;北高镇14个村库存现金超限额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中历年以村财代垫社会抚养费计人民币3570508元,白条抵库计人民币119745.79元。另外还有22个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由各镇街纪委追责整改。
(八)库区移民工作
以“移民稳定”和“库区发展”为重点,做好全区库区移民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抓好“阳光库区”创建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的审批前公示和实施前通告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库区移民的知情权。处理信访事项3件10人次,协调制止一件常溪村三峡移民群体性上访。完成移民村26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村组的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
(九)信息服务工作
2017年1-12月份共接答热线电话1136人次、接待来访1480人次;发送手机短信8906条次;开展科技下乡936人次,现场指导解决问题789个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993.6万元,增效1266.3万元。
(十)林业工作
1.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今年来,我区积极部署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有关工作,推进创建森林城市建设有关项目,继续抓好造林绿化,突出绿色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绿色支撑和生态基础。2017年我区“创森”规划面积896.6亩,已完成面积973.4亩。
2. 林业安全生产。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学习贯彻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以《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为中心,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了森林火灾,全区林业系统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林业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良好的工作环境。
3.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调查面积88384亩,普查寄主植物86种,采集有害生物标本62种113份,影像资料207份。二是加强监测预报工作,确定主要监测对象,确定应施监测总面积为437364亩次。全年共发生各类病虫6554亩,各类病虫发生均为轻度。三是开展二次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共调查监测松林面积104420亩,监测率为100%,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发生。
4. 林政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审核占用林地手续。今年来,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1个,即西天尾镇渭阳安置区地块一、二、三(含三山)及三山安置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0.7037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21.111万元。上报待省林业厅审批项目1个:莆田埭头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占用林地面积0.0949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4.722万元。二是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和商品林消耗量。2017年我区主伐指标为5420m3,办理采伐许可2起,采伐面积12.64公顷,采伐蓄积量1263.6m3。三是严厉查处盗伐滥伐林木、乱占用林地案件,发出责令停止通知书1件,送达荔农函3份。
(十一)海洋与渔业工作
1.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组织执法检查80次,其中海上联合执法7次,出动执法人员208人次,检查渔船269艘次,三级渔港76个次、避风锚地74个次,水产养殖单位27个次,海底管道23次,海岛52个次,配合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省、市、区海域和海岛管理部门开展4个堤连岛海岛核查,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持续向好。
2.加强渔具渔法监管。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村级广播、短信平台、LED屏、宣传手册、宣传彩图等多形式开展伏休新政策宣传,联合边防、海事、工商等部门,深入渔村、渔港码头,广泛开展整治涉渔违规渔船、打击制售使用违规渔具和伏季休渔管理制度等相关渔具渔法宣传。以区府办名义印发休渔文件,区长与2个沿海乡镇长签订休渔责任状,落实分片包船到人制度,休渔期间海上秩序良好。联合涵江区大队、三江口海事处开展海上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清理定置网3张、陷阱网70张,保障航道安全,维护好渔业生产秩序。
3.加强渔船安全监管。一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渔船安全执法监管、海底电缆管道执法监管、水产养殖业执法监管,责令整改渔船5艘、养殖企业2家,处罚渔船1艘。二是加强渔船检验工作,全面落实逐艘临水、登临、拍照的检验要求,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通讯等船用产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责令不符合要求的渔船限期整改10个安全隐患,完成渔船检144艘次,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即办发证。三是加强涉外安全管理。海上联合涵江区海渔执法大队、三江口海事处开展海洋“蓝剑”行动,陆上充分发挥打击“三无”船舶暨非法采捕红珊瑚信息员、边防船管员、村渔业管理员、村海洋协管员、水技员作用,通过港区远程监控系统强化技术防控,做到海陆联动,人防、技防相结合,及时掌握渔船动态,避免涉外涉台渔业事件发生。
4.加强渔港监督服务。一是完善警地多方联勤联动共建机制,加强与黄石镇、北高镇、区海防办、区边防大队、东甲边防所、北高边防所、三江口海事处、东甲村、美兰村的沟通协作,完善全球眼视频监控探头布点,实现澳口、码头海域24小时全覆盖式监控,工作日由边防所聘用2名船管员轮流值班,实行渔船安全联合监管。二是依托共建东甲船管站,与东甲边防所、东甲村联合建设联勤警务室和渔民服务中心,在渔港一线就近办理渔船年检申请、检验和年度签证等工作。三是防汛期间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市海渔局驻点督导组值守东甲渔港监督站,一线督促镇、村干部“包船到人”的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
5. 水技站工作。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渔业生产,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开展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开展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累计完成织纹螺采样送样15个样品、省级产地抽检8个样品、省级贝类例行监督抽样14个样品、海水2个样品(赤潮频发期)、市级产地抽检22个样品、区级快速检测45个样品,完成年度全部抽检任务。开展荔城区辖区内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宣传工作,分别在北高镇、黄石镇组织召开荔城区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动员会议。做好荔城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有关工作。目前,按照上级部署,正在进行荔城区涉海单位底册初步筛选工作。做好荔城区涉海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完成荔城区涉海企业联网直报业务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市审计组搞好2017年度荔城区自然资源审计及后续整改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国家海洋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查问题的各项落实工作,在辖区重点养殖区、渔港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荔城区农业局(含区农办、林业、海渔、畜牧局)年初结转和结余577.31万元,本年收入6710.01万元,本年支出6575.7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2.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9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6710.0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42.27万元,增长12.44%,主要原因是新增农业项目投入及人员经费增加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50.5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985.5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624.94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4.52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6575.7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05.91万元,比增6.58%,原因为新增农业项目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231.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08.2万元,公用支出123.02万元。
2.项目支出4344.5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57.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815.91万元,下降16.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5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95.55万元,下降94.40%,主要原因是2017年离退休费划归区社保中心发放。
(二)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4.84万元,下降94.18%,主要原因是2017年离退休费划归区社保中心发放。
(三)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在其他功能科目中支出,上年没有该科目支出,。
(四)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在其他功能科目中支出,上年没有该科目支出。
(五)2130101行政运行274.3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45.42万元,下降34.64%,主要原因上年农业机构调整合并后,在编制预决算时功能科目发生变化。
(六)2130104事业运行1751.5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49.59万元,增长45.72%,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农业机构调整合并后,在编制预决算时功能科目发生变化。
(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8.7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95.16万元,下降91.54%,主要原因是现代农业发展补助及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支出减少。
(八)2130108病虫害控制84.3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病虫害防治经费减少。
(九)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70.4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95.57万元,下降73.52%,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建设支出。
(十)2130110执法监管5.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26.47%,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执法费用减少。
(十一)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8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7.60%,主要原因是新增耕地质量监测支出。
(十二)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4.7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4.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村级代理会计绩效工资及农业执法费用。
(十三)2130119防灾救灾24.5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30.79万元,下降84.19%,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重大农业救灾支出。
(十四)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8.2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61.78万元,下降68.64%,主要原因是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减少。
(十五)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经营180.5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6.95万元,增长74.27%,主要原因是增加畜禽污染整治支出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
(十六)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0.0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信息服务支出。
(十七)2130148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49.8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86.88万元,下降36.70%,主要原因是对渔船和渔业的成品油补贴减少。
(十八)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99.9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69.20万元,下降40.92%,主要原因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资监管平台建设等经费支出减少。
(十九)2130203机关服务1.2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机构合并后新增该功能科目支出,上年没有。
(二十)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61.1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1.18万元,下降15.45%,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农业机构调整合并后,在编制预决算时功能科目发生变化。
(二十一)2130205森林培育229.6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34.38万元,增长141.02%,主要原因是造林绿化支出增加。
(二十二)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6.5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生态公益林面积减少,资金补助减少。
(二十三)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26.8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1.32万元,下降29.63%,主要原因是森林病虫害防治补助支出减少。
(二十四)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3.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40.83%,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期项目补助增加。
(二十五)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60.6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6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移民后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二十六)2130505生产发展213.4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2.90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贫困村经济发展项目补助支出减少。
(二十七)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12.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88.00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今年扶贫贷款奖补项目支出减少。
(二十八)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79.7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22.12万元,下降55.27%,主要原因是加大扶贫力度,增加贫困人员商业保险、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十九)2200209海洋防灾减灾0.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海洋防灾减灾项目支出。
(三十)2200250事业运行(海洋事务)77.3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0.19万元,增长184.86%,主要原因是新增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等支出。
(三十一)2200299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30.2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6.31万元,增长676.35%,主要原因是海洋预警平台建设支出。
(三十二)2210201住房公积金95.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95.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功能科目使用与上年不同,上年没有该功能科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85.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35.42万元,增长394.07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2201移民补助162.2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0.61万元,增长45.32%。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期扶持补助支出增加。
(二)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822.6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78.31万元,增长1856.51%。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和资金支出增加。
(三)2082299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移补后期扶持使用该功能科目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8.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0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88万元,同比下降24.9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去年均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去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2.09%,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汽油费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工作督查及农业项目检查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6批次、接待总143人数。与2016年相比下降43.75%,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主管部门各类农业专项检查督导次数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18万元,,比2016年增长68.96%,主要是:公务出差下乡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1 2017年动物免疫疫苗配套经费自评报告
1-2 2017年度“3.12”义务植树节活动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3 2017年度村级代理会计绩效工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4 2017年度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绩效目标评价报告
1-5 2017年度动物防疫物资、免疫抗体监测和流行病学监测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报告
1-6 2017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报告
1-7 2017年度粮食种子储备绩效目标评价报告
1-8 2017年度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项目区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9 2017年度区级财政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0 2017年度区级财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工作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1 2017年度区级财政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区级配套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2 2017年度区级财政水稻保险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3 2017年度区级林地变更和生态红线划定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4 2017年度区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5 2017年度区级农民负担监管、农村“三资”监管、农业执法监管和森林防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16 2017年度区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7 2017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8 2017年度区级渔业互助保险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19 2017年度屠宰场关闭职工社保经费及良种场征地补偿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20 2017年度造林绿化与森林培育区级配套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21 2017年度猪保险项目报告
附表:
1-1.收支决算总表
1-2.收入决算表
1-3.支出决算表
1-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1-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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