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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费 公 示 牌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7-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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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费 公 示 牌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政策依据

备注

1

证书工本费

10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

 

2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80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

 

3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550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

 

说明

根据财税[2019]45号文件,(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收费单位:莆田市荔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4-3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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