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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费 公 示 牌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政策依据
备注
1
证书工本费
10
元/件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80
3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550
说明
根据财税[2019]45号文件,(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收费单位:莆田市荔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4-3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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