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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以及村主干报酬不能按时发放民生实事整治监督举报的公告

来源:荔城区财政局 时间:2025-06-25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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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村主干报酬不能按时发放民生实事的部署要求,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和村主干报酬不能按时发放民生实事存在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2022-2024年我区财政系统相关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和村主干报酬不能按时发放民生实事的问题线索。

  二、整治重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聚焦财政系统管理的相关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纠治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搞形式”,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聚焦财政系统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纠治问题包括:违反“三重一大”、擅自决策、违规发包;经费列支与资金使用违规;中介服务和财力支持违规;履职不力、考核标准不实、监管走过场;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资产处置及运营管护不当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聚焦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纠治内控与财会制度缺陷、预算执行及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等违规收支,以及贪占套取资金、违规处置资产资源和违规接待吃喝送礼等问题。

  (四)村主干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村书记、村主任工资和绩效奖金不能按时发放,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正在或者已经进行复议、复核、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三)其他不属于财政部门业务受理范围的。

  四、举报须知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反映中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问题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举报方式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举报电话:0594-2219659

  举报邮箱:czny2219659@126.com

  邮件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区委机关大院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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