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并经上级批准,对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报价函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时间安排:
1、询价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 月24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 月24日17:30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报价人需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扫描件及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一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fjzs2729522@163.com邮箱(所有报价单位应将可复制版本(EXCLE表格形式或word表格形式)的报价材料一并发送至此邮箱),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2、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采购包号,递交单位全称。
3、所有的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
2、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病媒生物防治服务费用、室内绿植租摆费用、专项保洁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报价人必须响应所有技术服务要求,所有报价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报价的须装入报价专用袋内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地区经销。
6、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7、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材料报价,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司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法:
采购人: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南街113号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 0594-2688192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路569号凤凰别墅山庄B区33号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
电 话:0594-2729522/15715091388
邮 箱:fjzs2729522@163.com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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