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4-2377006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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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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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垫和TPU配件生产项目 |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荔港大道黄石段3888号 |
莆田市荔城区万宏鞋材加工厂 |
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1796m2,年产气垫30万双、TPU配件5万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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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处理措施: ①项目高频、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少量混合、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然沉淀后,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主要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②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设备老化,预防机械磨损; ③对设备基础采取隔振及减振措施,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边角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原料空桶集中收集至危废间后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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