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共收到微信举报8件,网络举报1件,来信0件,共受理9件;当月办结微信举报5件,网络举报1件,来信0件,现将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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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被投诉企业/情况 |
投诉问题 |
承办单位 |
反馈情况 |
办结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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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荔城区 |
以上照片是工厂照片,气体外排污染环境 |
工业废气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经查,市民反映的工厂为郑志鹏所办的鞋材印刷加工厂,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西洪村西至398号,主要从事鞋材印刷加工生产。该厂主要生产设备为高频机、缝压机、印刷台。 2025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厂停产未生产。该厂在鞋材油墨印刷时会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未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我局要求该厂业主: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及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进行生产。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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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荔城区 |
相关单位推诿扯皮,凌晨施工噪音巨大问题时常发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严重影响晚上休息,要么禁止晚上施工,要么控制噪音声音,一直放任不管,噪音越来越大,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只会打电话说联系其它单位尽快解决,解决成果在哪里,晚上照常施工,施工声音照常超过法律规定分贝 |
建筑噪声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2025年10月10日上午08点58分,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工地名称为:保利瑧悦公馆-B区,地址位于:荔城区拱辰街道下店路与西洪北街交叉路保利香槟国际旁边(经纬度:119.035417,25.456048)。检查时该工地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因夜间施工特殊需要(浇筑混凝土在200m³以上不宜留施工缝),该工地已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证明,于2025年10月5日22时至2025年10月6日7时对地下室顶板进行混凝土浇筑。同时该工地已在周边小区进行告示。 我局要求该工地:现场施工时也需尽量避免高噪音扰民。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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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荔城区 |
该工地已经连续施工一个月,施工过程不分时间,法定节假日也早上5、6点施工一直持续到晚上,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建筑噪声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2025年10月10日10点56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万科七期12栋后面的工地为莆田华茂购物中心工地(经纬度:119.038474,25.454938)。该工地目前处于打桩施工阶段。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午间”是指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期间;“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我局要求该工地:科学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06:00不得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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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荔城区 |
我们是居住在莆田市黄石镇瑶台村的村民,今日致信,一家位于黄石镇瑶台村内鲲腾食品有限公司的恶劣违法行径予以披露。该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排出来的废水巨臭,附近居民门窗都不能开)导致我们不断遭受生活环境恶化的厄运。我们身为普通的百姓,正面临着环境污染严重令人窒息的困境。这封举报信是我们不堪继续忍受该加工厂持续排放工业废水的恶劣行径而做出的濒临绝望的呼喊,望领导们抽出一点时间读完这份材料,体恤普通百姓无权无势的无奈,体谅我们仅为保护赖以生存的家园的初衷!请求领导督促办理此次重大污染事件,彻底解决困扰我们村民水污染问题! |
生活污水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福建省鲲腾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荔港大道黄石段2988号,主要从事水产品食品加工生产。该公司年加工水产品约300吨。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50304MA8U9GTY48001Y,有效期限:2022年01年18日至2027年1月17日。主要生产原料:水产品、盐。主要生产设备:清洗、漂烫生产线1条、蒸煮锅2台、急冻设备1套、真空机2台(1用1备)。主要生产工艺:鲍鱼→清洗→漂烫(蒸煮)→冷冻→人工装袋→真空封口→冷藏→检查/装箱→成品。加工生产产生的废水、清洗废水经配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025年10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有污水排入附近河沟。现场排查发现,该公司围墙旁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未收集渗入到雨水管后,在由雨水管流入附近河沟,导致河沟水黑臭。 我局已协调黄石镇人民政府对附近居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纳入排污管网。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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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荔城区 |
从9月14日开始频繁的倒有毒气物体,用货车拉过倒,倒了一车又一车,图片中黑黑的就是有毒非常臭很刺鼻,巨臭无比臭气熏天,闻了使人头晕恶心想吐,味道能漫延到几公里外,严重影响了居民居住 |
废气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正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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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荔城区 |
从2025年9月14日起频繁多辆运输车倒化工厂污染渣黑色的土就是空气弥漫臭味整个小区空气臭气熏天,偷倒工业垃圾很刺鼻,闻了恶心头晕想呼吸道喉咙非常不舒服,能延长几公里,望有关部门调查,还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
废气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正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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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荔城区 |
万科七期周边施工队 周六和周内早上一大早施工噪音非常大 不分时间影响别人 |
建筑噪声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2025年10月27日09点1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万科七期周边的工地为莆田华茂购物中心工地(经纬度:119.038474,25.454938)。该工地目前处于打桩施工阶段。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午间”是指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期间;“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我局要求该工地:科学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06:00不得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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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荔城区 |
半夜在施工,很严重的扰民行为 都好几个月了,严重影响夜间的睡眠质量及白天的工作 |
建筑噪声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2025年10月27日10点5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港西棚改安置房的工地为:荔城区新度片区棚改项目二期K06地块(经纬度:119.053593,25.393504),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该工地项目工程内4号楼封顶屋面板于10月26日14点30分开始进行混凝土浇筑,原计划于晚上21点30分之前结束浇筑,后因在19点35分左右车载泵送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混凝土浇筑停止,现场立即进行设备检修,因特殊工艺需要,最终延迟至凌晨12点50分左右完成浇筑作业。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午间”是指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期间;“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我局要求该工地: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同时科学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06:00不得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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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荔城区 |
你好,ECO非法搅拌站又偷偷开始生产了,机子又装起来了,石仔又进货一堆了照片里可以看到,现在又吵我们居民不能睡觉,请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 |
工业噪声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正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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