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的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局于9月3日开展2025年度第三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局领导陈松,监督员李剑友、邹志晨、杜明峰、陈超、吴俊涵,抽取人张睿梁,抽取情况如下:
第1组执法人员:邹志晨、许泉建;
被抽检单位:莆田市荔城区隆邦壹陆捌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红力鞋用胶水经营部;
第2组执法人员:胡敏、柯亚雄;
被抽检单位:莆田市荔源鞋材化工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科信鞋材贸易有限公司;
第3组执法人员:吴丽娟、陈 松;
被抽检单位:莆田市兴发创鑫实业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日欣粘胶商行;
第4组执法人员:林玉钦、陈晓梅;
被抽检单位:莆田市鹏展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源宝工贸有限公司;
第5组执法人员:林棋衔、赵 俊;
被抽检单位:莆田市荣纳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荔晖化工产品经营部。
检查结果:
检查组依据《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表》检查情况如下:
1、“莆田市荔城区隆邦壹陆捌贸易有限公司”:检查当时,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凃星铭全程在场;(1)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培训证并参加复训;(3)有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4)查看企业经营台账未见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经营;(5)有配备灭火器、设置视频监控;(6)有设置警示标志。
2、“莆田市荔城区红力鞋用胶水经营部”:检查当时,该企业主要负责人陈鹤、安全员杨海琴全程在场;(1)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主要负责人陈鹤、安全管理人员杨海琴有培训证并参加复训;(3)有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4)查看企业经营台账未见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经营,现场无存放;(5)有配备灭火器、设置视频监控;(6)有设置警示标志。
3、“莆田市荔源鞋材化工有限公司”:检查采取查资料与现场;(1)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至2027.7.18);(2)企业主要负责人(唐文新)、安全管理人员(陈颖)均有证,(3)有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未超量(27桶大东树脂);(5)有配备灭火器、有设置视频监控、有警示标志。
4、“莆田市荔城区科信鞋材贸易有限公司”:检查采取查资料与现场;(1)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至2026.8.30);(2)企业主要负责人(章国春)、安全管理人员(章至诚)均有证,(3)有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未超量(27桶奇嘉树脂);(5)有配备灭火器、有设置视频监控、有警示标志。
5、“莆田市兴发创鑫实业有限公司”:检查当时:(1)证照齐全;(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3)按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配备灭火器、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5)有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公司全员培训。
6、“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日欣粘胶商行”:检查当时:(1)证照齐全;(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3)按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配备灭火器、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5)有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公司全员培训。
7、“莆田市鹏展贸易有限公司”:检查当时,(1)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均齐全且在有效期内;(2)主要负责人(陈美珍)和安全管理人员(曾丽珍)经考核合格;(3)规章制度有上墙;(4)该公司为纯贸易,现场为办公形式;(5)灭火器有定期检查、视频监控可用、现场有警示标志。
8、“莆田市源宝工贸有限公司”:检查当时,(1)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均齐全且在有效期内;(2)主要负责人(邹彬杰)和安全管理人员(邹静清)经考核合格;(3)规章制度有上墙;(4)现场未见危化品;(5)灭火器有定期检查、视频监控可用、现场有警示标志。
9、“莆田市荣纳贸易有限公司”:检查当时,(1)该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2)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伊水花、易良超)经培训并考核合格;(3)按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并上墙;(4)未超许可范围、超量经营危险化学品;(5)现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视频监控设备;(6)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10、“莆田市荔城区荔晖化工产品经营部”:检查当时,(1)该经营部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2)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3)按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并上墙;(4)该经营部纯贸易批发,不带现场储存,现场未存放危化品;(5)由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视频监控设备;(6)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特此公示!
莆田市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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