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规定,加强基层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经抗菌药物静脉输液核准的村卫生所方可开展静脉输液(含抗菌药物)。
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及诊所静脉输液(含抗菌药物)资格核准工作的通知》(荔卫〔2021〕69号),我局开展2025年度村卫生所静脉输液(含抗菌药物)资质核准,经单位申请及现场核准,下列为卫生所通过抗菌药物静脉输液核准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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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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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拱辰街道 |
拱辰街道办事处西洙村卫生所 |
350304011433 |
荔城区拱辰办西洙村尾厝29号 |
吴益平 |
监督反映电话: 0594-6923698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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