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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2-0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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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事由

对荔城拱辰莆生建设“10.9”一般透水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1

处罚类别

罚款

2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3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4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建省莆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人民币

6

案件名称

福建省莆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荔城拱辰莆生建设“10.9”一般透水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行政处罚案

7

处罚决定期

2024年2月1日

8

处罚机关

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9

当前状态

已结案

10

罚款金额(万元)

30

 

 

 

 

 

 

 

 

 

 

序号

处罚事由

对荔城拱辰莆生建设“10.9”一般透水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1

处罚类别

罚款

2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3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4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建省莆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蔡某某

5

处罚内容

罚款2.4万元人民币

6

案件名称

福建省莆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蔡某某对荔城拱辰莆生建设“10.9”一般透水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行政处罚案

7

处罚决定期

2024年2月1日

8

处罚机关

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9

当前状态

已结案

10

罚款金额(万元)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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