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02102-3001-2023-00047
  • 发文机关: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3-03-21
  • 发文字号: 荔发改〔2023〕47号
  • 标    题: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3-21
  • 有 效 性: 有效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荔发改〔2023〕47号
时间:2023-03-21 11:39

各镇街、工业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莆政规〔2023〕3号,2023年3月2日印发)文件精神,《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宣布废止。

  我局开展对应文件清理工作,现对涉及项目简化报件的《关于明确区级投资项目简化报批手续的通知》(荔发改〔2020〕82号)文件予以废止,自2023年3月2日起不再受理项目简化报件。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