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2117-0400-2023-00007
  • 发文机关: 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3-05-18
  • 发文字号: 荔交安〔2023〕7号
  • 标    题: 荔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5-31
  • 有 效 性: 有效
荔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荔交安〔2023〕7号
时间:2023-05-31 09:37

  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好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莆交安监〔2023〕5号)和区道安办《关于印发2023年荔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荔道安办〔2023〕74号)文件部署,现结合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以人民群众对平安道路交通的期盼为奋斗目标,以“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主线,推动“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协同共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机制落地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为谱写高质量发展“福建篇章”的莆田答卷提供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措施任务

  (一)高质量推进道安综合治理

  1.统筹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围绕区道安工作要点任务,定期研究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年度道安工作措施方案,按照区道安的督导整改问题清单、隐患治理清单认真组织整改,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重大风险。督促指导列入2023年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级为民办实事重点隐患路段整治任务序时完成。滚动排查和持续推动临水临崖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提升,进一步加强新建在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和督促指导。(牵头股室:工程股;责任单位: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加强行业监管指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十四五”规划,结合工作职责,做好道路安全相关工作。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的道安工作机制,运用通报、督办、约谈、提示函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按照省、市、区道安办主任会议纪要要求,加强道安重点工作落实,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出现工作弄虚作假、指标层层加码、隐患不排、不报或报而不管等。(牵头股室:安监股;责任单位: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加强车辆源头安全监管

  3.开展车辆非法改装治理。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货车“大吨小标”、车辆非法改装行为,通过召开会议、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警示。禁止维修企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回收拆解,杜绝已进入回收拆解企业的报废车辆及“五大总成”违规回流社会。(牵头股室:局运法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4.开展“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源头治理。健全“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信息核查机制,强化与公安、住建等部门数据比对,动态清零数据不一致车辆。配合公安机关推进酒驾醉驾、货车安全、农村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殡葬服务车辆、租赁小微型客车、客运车辆等综合治理。加强科技赋能,推动科级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牵头股室:局运法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三)加强行业交通安全综合监管

  5.推进道路疏堵保畅促安全。共享车辆通行数据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资源,提升交通违法打击、疏堵保畅能力。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动优化货车进城、停车管理等政策。(牵头股室:局运法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6.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依托省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与公安交管系统等信息资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长期未上线重点营运车辆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动态监管行为;应用大数据分析研判车辆运行动态,精准排查重点营运车辆车载终端长期未上线且有行驶轨迹记录的异常情况,督促责令限期整改。借助全省已建成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平台,精准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度挖掘技术监控功能,积极探索对经过技术监控的客货车辆进行多维、多源、多态扫描,实时诊断、精准画像,科学布控、精确查处。(牵头股室:局运法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7.加强涉校交通安全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落实“护校安园”措施,加强对各类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强校园周非法营运行为打击力度。(牵头股室:局运法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8.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交通安全治理。配合文旅、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旅游车辆租赁的行业监管,督促旅游包车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企业告知旅行社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的提醒。(牵头股室:局安监股;责任单位: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9.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常态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渣土车及其驾驶人未经审批违规运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股室:局运法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10.督促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道路运输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依规依职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及时公布典型责任追究结果,强化警示震慑。(牵头股室:局安监股;责任单位: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

  11.提升农村道路畅通和普通公路安全防护水平。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大力推进创建“四好农村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推动年内新改建农村公路3公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2座。持续开展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提升农村道路等级和普通公路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牵头股室:局工程股;责任单位: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2.加强通向林场、库区道路安全防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林场、库区周边内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林场、库区周边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的滚动排查和修缮完善,确保通向林场、水库、水电站等道路交通安全,防止出现道路塌方或因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导致车辆坠水坠崖等情况。(牵头股室:局工程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五)提升交通安全救助服务水平

  13.提升交通气象预警服务水平。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交通气象十四五规划,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并完成年度任务。积极按照气象、公安部门数据共享,依托全省重点交通路段道路结冰、大雾等高影响天气的精细化预报预警模型,推进预报预警的实时检验和应用。(牵头股室:局工程股;责任单位: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4.提高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能力。督促指导各企业开展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现场施救能力,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模拟演练,各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应急演练。(牵头股室:局安监股;责任单位: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5.提升风险车辆保险服务能力。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特殊车型商业保险承接方案,着力解决10吨以上货车及特种二等车型的保险保障覆盖面问题。引导保险机构积极探索风险减量管理,配合运输企业加装车载风险管理设备,加大风险管理培训力度,通过“技防+人防”方式降低营业货车等高风险车辆的运营风险。(牵头股室:局安监股、运法股;责任单位: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

  16.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水平。实施交通安全宣教提升行动,坚持“分众”理念和“互联网+”模式,结合“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好“七进”等活动。开展酒醉驾违法曝光和有奖举报,做好系安全带、大型车辆盲区、两轮车超员等主题宣传和针对性警示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发出倡议书,大力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运输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进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提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和水平。(牵头股室:局安监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一局一行动”,确保道路安全工作固化长效、常态治理。强化“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意识,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融合争强,抓好工作部署和节点推进。

  (二)深入督导检查。采取暗访督促、通报约谈和提示函等方式,重点督办一批交通事故多发、隐患问题突出、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加强季度道安通报问题整改。

  (三)强化源头治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求,始终绷紧道路安全这根弦,抓好道路安全管理主责主业,注重源头防范和抓早抓小,深入推进企业源头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业部门协同共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科技治超防“疲”赋能,做实路面查处、溯源治理、源头防范治理工作。集中打击一批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有效防控拼车包车、“非法营运”肇事肇祸风险。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判辖区道路安全形势,每季度首月2日前将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局安监股。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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