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2117-0400-2023-00009
- 发文机关: 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3-06-06
- 发文字号: 荔交工〔2023〕25号
- 标 题: 关于印发荔城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6-12
- 有 效 性: 有效
区住建、水利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按照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精神及市、区领导批示精神,结合《福建省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莆田市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荔城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6日
荔城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精神及市、区领导批示精神,结合《福建省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荔城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推进农村道路上非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对象为在农村道路上不属于住建、水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运输部门管养的供车辆通行的桥梁(以下简称“农村道路桥梁”),排查整治工作可参照公路桥梁相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开展摸排
各镇街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农村道路桥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桥梁的隶属关系、行业属性和管养责任主体,以及桥梁技术状况、承载能力等情况,全面摸清底数,并按照“一桥一档一策”要求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台账。桥梁排查过程中难以判明构件损伤原因及程度的桥跨,可视情况开展桥梁特殊检查。请各镇街明确本次排查整治联系人,于2023年6月12日前向区交通运输局上报联络人(附件3)及排查结果(附件1、附件2)。
区住建、水利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6月12日前提供职能管养范围内且在农村道路上的桥梁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1、附件2);
(二)全面加强管控
各镇街根据风险隐患清单台账,迅速组织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桥梁分类采取处置措施,四类桥梁要及时进行交通管制,必要时封闭交通;五类桥梁要及时封闭交通。桥梁管养单位在接到重大汛情通报时,要按汛期应急预案做好桥梁安全管控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管控信息。
(三)开展集中整治
各桥梁管养单位要根据制定的桥梁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治进度,严防危旧农村道路桥梁发生事故。对三类桥梁进行修复养护、加固或更换较大缺陷构件,确保桥梁建设维修加固区域交通组织有序和道路运输畅通;四类、五类桥梁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并纳入危(病)桥管理,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落实资金进行改造,对暂时无法改造的,要落实相应管理措施。请各镇街自2023年6月起,于6、9、12月15日前向区交通运输局汇总上报整治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镇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桥梁管养主体责任。对管养权属不清的桥梁,由属地镇街负责,坚决消除农村道路桥梁安全监管责任“真空”。
(二)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镇街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力量抓好推进落实。各镇街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推进,明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经费筹措、保障措施,有序深入开展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治理工作。
(三)注重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镇街要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强各类农村道路桥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健全桥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参照公路桥梁相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依据管养职责夯实农村道路桥梁管养责任,保障桥梁管养资金投入,定期开展桥梁养护检查、预防性养护和危旧桥梁改造工作,针对已完成改造工作的桥梁依托信息化监测手段对改造工程效果进行长效实时动态跟踪。各镇街要加强危旧桥梁台账动态管理,结合年度管养实际及时新增和销号。
(四)强化督导,形成工作闭环。排查整治责任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工作要求,形成隐患整治责任闭环。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隐患见底、排查到底、整治彻底,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用好约谈、通报、督办、警示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
联系人:曾国兴13799005016,0594-2631798
附件:1.荔城区农村道路桥梁隐患排查情况数量统计汇总表
2.荔城区农村道路桥梁隐患排查情况一览表
3.各镇街牵头单位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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