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2117-0400-2024-00001
- 发文机关: 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7
- 发文字号: 荔交安〔2024〕6号
- 标 题: 荔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4-19
- 有 效 性: 有效
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制定《荔城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荔城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和荔城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和管控,强化精准防范,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六十六条细化措施、市九十六项、我区九十四项重点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
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推进重大事
故隐患排查整治“清存量、遏增量、建机制”,2024年底前基本
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
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
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
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1.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组织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同步跟班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水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重载普通货物运输、公路水运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安监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二)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2.及时宣贯落实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图鉴指南、安全监管标准化检查清单等配套指引开展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开发安全督导检查应用程序,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农路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直有关部门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3.健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完善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挂牌上墙。各部门建立健全“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及时将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到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农路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直各部门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4.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推动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完善行业领域专家、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直各部门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三)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5.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严把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关,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经营资质动态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全面扩容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事项和通报主体。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2025年底前实现与船舶监督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深化水上运输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内河水上运输船舶,严防碰撞事故发生。加强注销未登记船舶治理,规范分类处置措施,严防船舶注销后失管失控,配合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审批中心按职责组织落实。
6.强化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安全治理。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严格旅游包车审批管理,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主动配合公安、应急、交通执法等部门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客车超越许可运营、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等,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车辆运行的安全监管。依托重载货车动态监控数据,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精准筛查并布控涉嫌严重疲劳驾驶货车和驾驶员,严肃查处疲劳驾驶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局运法股、审批中心按职责组织落实。
7.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及时封闭尚未实施改造、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的桥梁,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与气象、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台风、冬季寒潮天气风力等级监测预警和交通管控协作。
责任单位:区农路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运法股、工程股按职责组织落实。
8.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严格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深度,深化公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应用,加强路线统筹规划与总体设计,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完善深基坑工程作业安全保障,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机制。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农路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工程股按职责组织落实。
9.强化各领域消防安全治理。督促运输企业、公交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在建工程等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突出道路客运货运、水路客运、公交场站等各类交通运输重点场所,突出运输车辆和船舶等交通工具和桥梁等交通重要基础设施技术状况维护,聚焦应急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电焊气割、各类场站安检工作落实等重点环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强化办公、后勤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加强对楼院内电动车自行车的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办公室、安监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10.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右侧盲区监测系统等主动被动安全装置。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推进船舶检验领域数字化建设,推广福建船检APP管理系统PC端应用,进一步推进船检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局运法股按职责组织落实。
11.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区运输中心要把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作为行业监管的重点工作,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实时掌握驾驶员和车辆运行动态,及时有效制止、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动态监控管理奖惩制度,对出现超速驾驶、分心驾驶等行为的驾驶员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乃至辞退;要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动态监管能力和企业落实水平;要及时对省厅和市局、市安办、区安办通报的各类问题进行核实、督促整改并闭环到位;要强化日常抽查,完善各类预警功能,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处置,努力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区运输中心要与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执法监管,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按职责组织落实。
12.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配合公安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深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一张网”工程,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局运法股按职责组织落实。
13.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推行“微改造”,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路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工程股按职责组织落实。
14.结合“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平台,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积极配合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安监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15.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做深做实应急管理场景建设,推进应急物资、队伍等数据穿透、信息关联。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办公室、运法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五)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6.各领域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安监股、工程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17.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汽电车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督促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18.聚焦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交通参与者行前安全培训,让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技能。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9.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宣贯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安监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20.综合运用督导服务、“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以《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积极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2024年4月底前,各单位组织系统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做到应知尽知。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农路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运法股、安监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21.强化专业技术力量保障。推动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指导。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安监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2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八)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2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配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农路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安监股、运法股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24.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区运输中心、区农路中心、区交通质安中心,局安监股、办公室等按职责组织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24年以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之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为主抓手扎实推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各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各分管领导要强化分管领域的统筹指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跟踪分析、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局主要领导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专班要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分管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加强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聚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设备的购买和更新、职工安全培训力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督导服务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要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
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
(四)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附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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