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2104-3000-2022-00048
  • 发文机关: 荔城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2-10-24
  • 发文字号: 荔教综〔2022〕129号
  • 标    题: 关于开展区示范性幼儿园复查评估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0-31
  • 有 效 性: 废止
关于开展区示范性幼儿园复查评估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荔教综〔2022〕129号
时间:2022-10-31 10:24

 

各幼儿园:

  根据《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两单两库一计划”的通知》(荔教综〔2022〕51号)要求,定于11月下旬以“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教育监管事项抽查。

  一、抽查项目:区示范性幼儿园复查评估

  二、实施时间:11月23日

  三、执法检查方式

  1.检查组由5人组成。区教育局执法人员、专家学者由区教育局按荔教综〔2022〕51号文件要求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其中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1名、抽查项目专家学者4名。

  2.检查对象:2022年区示范性幼儿园复查对象随机抽取2所。

  四、检查步骤

  (一)学校自评。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评估事项和要求,积极开展自评工作。

  (二)实施评估。11月23日,检查组根据荔教综〔2022〕51号要求和荔教[2010]269号评估标准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机构反馈有关情况。

  (三)情况通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随机抽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二)检查人员的差旅费按财务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荔城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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