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2104-3000-2024-00032
- 发文机关: 荔城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4-10-14
- 发文字号: 荔教综〔2024〕104号
- 标 题: 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民办幼儿园双随机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时间
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幼儿园。检查时间十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使用名称。幼儿园名称是否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误导家长的内容和文字;是否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是否存在使用名称与审批名称不符、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
(二) 虚假宣传。幼儿园是否对课程内容、教育效果作夸大或虚假宣传;是否存在招生虚假宣传等不规范行为。
(三)教材课程。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国学”“讲经”“女德”“全素饮食”“双语”“引进课程”等名义,开展超纲超标的“小学化”教育教学活动;是否使用幼儿教材和境外课程等问题。
(四)学校管理。是否依法制定章程,建立以章程为基础的配套管理制度,完善学校管理和运行机制。园长是否符合规定任职条件,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是否妥善处理学生退学退费问题,维护师生利益,畅通申诉渠道。
(五)师资建设。查看教师持证上岗(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和教师待遇改善有关情况。是否与教师签订规范的聘任合同并认真履行。是否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并按规定为教师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拖欠教职工工资等行为。
(六)财务管理。是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是否按照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是否全部进入民办学校账户,重点了解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审批情况。
(七)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查看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安全(含食堂、营养餐)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及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随机抽查民办幼儿园不少于6所,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各民办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区教育局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积极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并把整改报告及时报送各相关业务股室。
(主动公开)
荔城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04020091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