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2104-3000-2025-00010
  • 发文机关: 荔城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5-05-16
  • 发文字号: 荔教综〔2025〕47号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5-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荔教综〔2025〕47号
时间:2025-05-16 16:09

  各幼儿园:

  为做好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25〕7号)要求,现将我区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深入解读学前教育法主要内容,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与内在要求,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充分展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幼儿园主动运用学前教育法促进事业发展。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我局将面向幼儿园教师、家长和教研员,征集他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与孩子们的相处中,对学前教育法的感悟和体会,以文章或小视频等方式呈现。

  (二)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幼儿园要抓住学前教育法落地的有利契机,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学前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结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互联网技术,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授、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推进依法治教。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开放日、家长讲座等多种活动,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进一步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实际和家庭育儿实践。充分利用教育部“学前教育法你问我答”栏目、“学前教育法V读”系列短视频以及宣传海报等资源,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宣传活动。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凝聚各方面合力,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宣传月的主题,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征集工作。请各幼儿园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各幼儿教育集团各遴选报送 1-2个优秀案例,其他幼儿园报送不超过1个案例,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我局初幼教股,填写《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案例汇总表》(见附件1),并发送电子邮箱:cyj2392771@163.com。我局将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并择优在官网及微信等平台展示宣传,同时向上级推荐宣传。

  (三)营造氛围突出实效。各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前教育专业优势,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宣传,多场景、沉浸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宣传深入持久高效。要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宣传月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附件:1.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案例汇总表

  2.征集案例要求

  荔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案例汇总表

  幼儿园:(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征集类型 

序号 

案例名称 

单位 

作者 

(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案例类型 

(视频\文章) 

 

1

         
 

2

         
 

3

         
 

4

         
 

5

         

  附件2

  征集案例要求

  一、视频要求

  (一)竖屏视频尺寸为9:16,时长不超过3分钟;横屏视频尺寸为16:9,时长不超过5分钟。两类视频格式均为MP4,分辨率不低于720P。

  (二)视频画面稳定,内容清楚,题目自拟,应配音讲解或附文字材料说明。

  (三)视频开头应标有“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四)视频内容涉及幼儿肖像的,应取得家长同意。

  二、文章要求

  (一)文章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题目自拟。

  (二)文章需结构清晰、逻辑连贯、语言流畅、事例鲜活,不存在方向性、科学性错误。

  (三)保证数据、案例的真实性,避免虚构或夸大事实。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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