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2120-0301-2024-00011
- 发文机关: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2-02
- 发文字号: 荔农〔2024〕19号
- 标 题: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荔城区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2-02
- 有 效 性: 有效
荔城区新度镇阳城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化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观察点办、省农业农村厅等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荔城区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常规和专项调查数据录入上报,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开展其他专项调查。通过对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及分析,为准确掌握农业农村基本情况,及时反映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了解和把握农村变化,制定“三农”政策提供科学参考。
二、资金用途
(一)观察点记账户补贴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村固定观察点项目实施方案,记账户补贴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每人全年安排补助960元,荔城区记账户40户,合计补贴3.84万元。
(二)观察点辅导员补贴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村固定观察点项目实施方案,记账户数为35户、40户的观察点村,每个村全年安排辅导员补贴经费1.4万元,荔城区记账户40户,合计补助经费为1.4万元。
(三)观察点调查工作培训经费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村固定观察点项目实施方案,调查工作培训经费省级观察点每个村1.44-1.62万元的标准分配。荔城区观察点为省级观察点,2024年度荔城区观察点经费定为1.62万元。其中,调查工作培训经费包含业务培训经费、电脑录入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等。业务培训内容主要有传达学习全国观察点办、省级部门相关要求、常规调查与专项调查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电脑录入经费为1500-2500元,可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和当地经济水平自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是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建立的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调查技术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积极性。
(二)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
(三)加强督导检查。明确负责部门和业务负责人,加强进展动态检测和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固定观察点村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和数据录入上报。
(四)做好资金下拨。农村固定观察点经费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区国库统一支付中心核拨村委会,村委会收到财政资金后,及时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与支付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专款专用,接受监督”的原则,要加强对农村固定观察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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