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2120-0301-2024-00020
- 发文机关: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3-11
- 发文字号: 荔农〔2024〕33号
- 标 题: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3-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以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以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等“五个美丽”建设为抓手,培育一批乡村建设典型示范,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水平,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委振兴办〔2023〕2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106号)、《中共荔城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荔委振兴办〔2023〕6号)及《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荔财农〔2023〕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10万元,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建设支出”科目报支。通知如下:
各镇村要按照《中共莆田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委振兴办〔2023〕2号)要求,紧盯任务目标,统筹整合资源,发挥奖补资金效益,积极引导社会投入,着力培育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立得住的乡村建设典型示范,推动“五个美丽”向美丽生活、经济美丽转变,让群众在乡村建设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各镇村在优先保证完成2023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 建设任务后,可按规定将剩余资金统筹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农业农村方面项目支出或提前支持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任务项目支出。
附件:1.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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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村(典型示范村) |
计划安排(万元) |
|
1 |
黄石镇 |
惠下村 |
3 |
|
2 |
北高镇 |
江边村 |
3 |
|
3 |
西天尾镇 |
吴江村 |
2 |
|
4 |
新度镇 |
阳城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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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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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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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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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 名称及部门预算编 码 |
601区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荔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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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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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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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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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
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以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等“五个美丽”建设为抓手,培育一批乡村振兴建设典型示范,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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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标 绩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区 |
目标值 (个) |
|
|
产出指标 |
数 量 指标 |
建设美丽庭院 |
反映美丽乡村庭院建 设数量 |
荔城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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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美丽乡村微景观 |
反映美丽乡村微景观建设数量 |
荔城区 |
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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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乡村小公园 |
反映美丽乡村小公园 建设数量 |
荔城区 |
10 |
||||
|
建设美丽田园 |
反映美丽田园建设数 量 |
荔城区 |
1 |
||||
|
建设美丽乡村休 闲旅游点 |
反映美丽乡村休闲旅 游点数量 |
荔城区 |
1 |
||||
|
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反映乡村建设“五个 美丽”创建奖补资金 使用规范性 |
荔城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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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 对象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奖补村村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反映“五个 美丽”创建 奖补乡村 项目满意 度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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