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2123-1002-2023-02023
- 发文机关: 荔城卫计局
- 成文日期: 2023-08-28
- 发文字号: 荔卫〔2023〕114号
- 标 题: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推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8-28
- 有 效 性: 有效
区卫生计生单位,局各股室:
为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同时为深入推进我区卫健系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更好地运用“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管理、服务、积分激励等工作,现将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分解到具体股室,同时对各单位、各股室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做进一步要求。
一、重点普法内容
(一)《宪法》《民法典》
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
配合股室:局各股室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股室:办公室、法规监督股
配合股室:局各股室
(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
配合股室:局各股室
(四)《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精神卫生法》
责任股室:疾控股
配合股室:法规监督股、医政股、人事股、老龄健康股、妇幼股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责任股室:疾控股
配合股室:法规监督股、医政股、人事股、老龄股、妇幼股
(六)《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责任股室:医政股、办公室
配合股室:法规监督股、疾控股、妇幼股
(七)《中医药法》
责任股室:医政股
配合股室:法规监督股、疾控股
(八)《职业病防治法》
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
配合股室:医政股、疾控股
(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责任股室:人口股
配合股室:法规监督股、疾控股
(十)《母婴保健法》
责任股室:妇幼股
配合股室:法规监督股、疾控股
(十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
配合股室:医政股、疾控股
二、重点普法活动
(一)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1.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制度。
责任股室:办公室、疾控股、人事股
2.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
(二)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1.结合“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重要节庆以及“中
国好医生”“最美医生”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广泛报道医务人员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全社会更好理解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务人员,增强依法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自觉意识、法治意识。
责任股室:医政股、疾控股
2.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基本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责任股室:疾控股
3.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
4.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
业、进医疗卫生机构”主题活动。
责任股室:相关股室
5.开展“5·20学生营养日”活动。
责任股室:疾控股
6.结合“6·14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广泛宣传《献血法》,营造全社会无偿献血的氛围。
责任股室:医政股
7.开展“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
责任股室:人口股
8.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责任股室:疾控股
(三)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1.联合区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及有关媒体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
2.6月份配合区食安办等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责任股室:法规股、疾控股
3.9月份配合区公安局“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
责任股室:办公室
4.10月份结合“10·1”国际老人节配合区民政局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老龄股
三、普法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烈的法治氛围,强化普法工作组织协调,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
(二)2023年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为迎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各责任股室要围绕重点普法内容、重点普法活动,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并及时将有关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如书面总结材料、印发的文件、图片、视频等资料报区卫健局法规监督股。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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