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2123-1002-2024-00052
  • 发文机关: 荔城卫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4-24
  • 发文字号: 荔卫〔2024〕48号
  • 标    题: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荔城区妇女联合会 荔城区计生协会 关于印发《2024年荔城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4-24
  • 有 效 性: 有效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荔城区妇女联合会 荔城区计生协会 关于印发《2024年荔城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荔卫〔2024〕48号
时间:2024-04-24 16:51

各镇街妇联、计生协会,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区妇幼保健所、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推进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更好地保障妇女健康,现将《2024年荔城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荔城区妇女联合会

  荔城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荔城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升广大妇女健康水平,荔城区将开展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及要求

  检查目标人数:为35-64周岁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乳腺癌检查计划目标人数为5000人,宫颈癌检查计划目标人数为5000人。

  项目指标要求:妇女“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70%以上,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率达到90%以上。

  二、服务对象

  荔城区户籍35-64周岁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且5年内未接受国家“两癌”免费筛查项目者。以往有乳腺肿瘤、宫颈肿瘤手术史者非本次普查对象。符合条件的妇女可同时接受宫颈癌和乳腺癌两项检查。

  三、筛查机构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

  四、领导小组及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

  (一)、荔城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亦凡 (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顾永峰 (区卫健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志荔 (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林美珍(区计划生育协会三级主任科员兼职副会长)

  王亮生(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务部主任)

  蔡健强(莆田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祁晓育(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务部副主任)

  祁航珊(莆田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科长)

  陈永兴(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区妇幼保健所所长)

  郑琼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干部)

  陈丽丽(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荔城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

  (二)、荔城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

  组  长:陈永兴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区妇幼保健所所长)

  副组长:叶向阳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祁航珊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科长)

          卢毅敏 (荔城区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成  员:曾黎贞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陈惠平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公共卫生科护士长)

  陈美容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妇科主任)

  李梅芳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影像科主任)

          陈  薇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超声科主任)

          陈智伟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病理科主任)

  林  华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检验科主任)

  陈芳芳 (荔城区妇幼保健所妇儿保科负责人)

  杨  琳 (荔城区妇幼保健所妇儿保科干部)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4月1日至4月20日):区卫健局、区妇联、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

  (二)宣传发动(4月21日至5月5日):各职能部门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横幅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两癌”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

  (三)实施落实(5月6日至10月31日):区妇联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2024年荔城区“两癌”检查通知单(见附件2)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接受检查,区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宣传发动。受检对象应签署“两癌”检查项目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如无特殊情况,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初筛任务,同步开展阴道镜检查和乳腺钼靶检查,到10月31日检查工作全部结束。

  (四)评估验收(11月 1日至11月 30日):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技术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并迎接省、市各级的验收。

  六、职责分工

  1.区卫健局:负责项目方案制定、项目组织实施,确定“两癌”检查医疗机构名单,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市“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区妇联: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工作,动员符合条件妇女主动接受检查,协助做好人员摸底造册,共同推进“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3.区计生协会:发挥各级计生协会广大会员根植群众之中的优势,协助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适龄女性参加“两癌”免费筛查,营造关爱妇女、守护健康的社会氛围,共同推进“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4.区妇幼保健所:在区卫健局、区妇联及区级技术指导专家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实施“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制定辖区内“两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两癌”个案相关信息的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督促指导筛查机构相关人员做好“两癌”检查阳性和可疑人员的随访。

  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筛查医疗机构做好筛查发现异常或可疑病例的后续随访工作。

  6.筛查机构:(1)提供布局合理的检查场所,开发制作“两癌”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积极组建筛查精锐的技术医疗团队,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技术医疗团队进入基层开展免费“两癌”筛查工作;(2)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通知并督促可疑或确诊患者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并做好随访工作(具体流程图详见附件4、5)。同时根据受检对象的意愿,做好解释、反馈工作。(3)负责对“两癌”初筛异常者分别进行乳腺钼靶X线或阴道镜检查,对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检查并登记检查结果。(4)对符合条件的“两癌”筛查对象做好个案信息登记,筛查各环节中若发现异常或可疑病例需做好随访工作,直至结案;最后完整准确在易联众系统中录入个案信息及筛查、诊断结果、治疗情况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明确单位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对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合理科学的检查工作流程,明确筛查医疗机构职责分工和检查任务;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市“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镇街、村居妇联、计生协会会员及乡村医生深入各村居开展动员工作,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村广播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妇女“两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妇女健康知识宣传以及相关政策,扩大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妇女参与检查的主动性。

  (三)加强监督指导。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督导、培训、质量控制等,加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的指导与督导,确保筛查质量;区卫健局、区妇联、区计生协会组织技术指导专家组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机构各环节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加强资金监管。区卫健局负责调配省级下达的妇女“两癌”检查专项补助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项目检查内容及其他要求

  2.2024年荔城区“两癌”检查通知单

  3.“两癌”检查项目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4.乳腺癌检查项目工作流程图

  5.宫颈HPV检查项目工作流程图

  6.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7.乳腺癌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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