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2123-0300-2024-00044
  • 发文机关: 荔城区卫生局
  • 成文日期: 2024-03-20
  • 发文字号: 荔卫〔2024〕31号
  • 标    题: 荔城区卫健局关于做好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3-20
  • 有 效 性: 有效
荔城区卫健局关于做好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通知
荔卫〔2024〕31号
时间:2024-03-20 16:34

新度镇卫生院、黄石镇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通知》(闽卫老龄函〔2023〕114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我区在新度镇、黄石镇开展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通知》(闽卫老龄函〔2023〕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健康荔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卫生健康的重点工作,统筹各方力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我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2024年度院长年薪制绩效考核内容,请根据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组织实施、人员培训、项目经费保障到位,如期完成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附件: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通知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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