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2123-0300-2024-00067
- 发文机关: 荔城区卫生局
- 成文日期: 2024-05-11
- 发文字号: 荔卫〔2024〕56号
- 标 题: 荔城区卫健局关于印发《荔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5-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荔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
荔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和诊断评估等工作,切实维护全区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工作导向,在落实“一历五单”机制基础上,全面推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发现“一表五单”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随访,规范开展随访工作,切实做到患者底数全摸清、居家情况全掌握、服务管理全跟进,有效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失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和肇事肇祸特别是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荔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卫健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诊断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日常工作,成员单位指定具体工作负责人作为日常事务联络员。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比对排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信息比对、核实、录入、上报工作,以实现对病人信息的动态管理。同时配合镇街、派出所、民政办等职能部门和村居干部等力量开展联合滚动排查,全面发现和掌握辖区内精神病患者底数情况并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合属地镇街与派出所、综治(网格)中心、村(社区)一同将患者送往专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二)规范报告管理。精神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制度,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系统专报人员要按时将本机构门诊和入院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录入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报告和建档,不得漏报、迟报。
(三)规范随访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排查中发现的确诊病人,要逐人确定风险等级,并及时录入本系统的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纳入工作视线予以管理。要联合镇街、派出所等部门对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及时掌握患者病情,指导就医治疗,按规范时限开展随访评估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指导用药、康复训练、健康教育等。要将随访评估在3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辖区镇海综治中心、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抓部署,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既是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重要民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专岗专职专责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全面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和康复指导等主要内容,于5月18日前完成全区专项诊断评估工作并报送辖区总管理患者名册、评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需每周报送专项评估数据(附件3)。
(二)强联动,畅信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要对登记在册的精神障碍患者逐一摸排,全面排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及“一历(表)五单”网格化平台管理信息,严格对照《荔城区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荔平安办〔2024〕8号文件规定的时限,及时将评估表、随访表报送属地派出所、综治中心,并由主要领导牵头每月将排查结果与属地派出所、综治中心比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管到位。
(三)细服务,严闭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肇事肇祸重点人群,必须提高警惕性,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访评估工作不能停留在表面,满足于“做了”,必须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形成闭环管理。要全面持续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评估、治疗和随访工作,根据患者的评估等级采取不同的随访措施,对患者做好规范服药指导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台账资料记录。
附件:1.荔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荔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家诊断评估工作小组
3.2024年荔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评估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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