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区自然资源局 > 规划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