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区自然资源局 > 海域使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非法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其中,作为罚款处罚计算标准的“海域使用金”是指该海域被非法占用期间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