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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消后,商贸企业是否能够进行煤炭贸易
来源:省经贸委
时间:2013-09-1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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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进行了修改,我委已下发《关于停止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及生产许可证相关手续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13]502号),停止办理企业煤炭经营资格。 二、企业可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如何增加经营范围中含煤炭经营贸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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