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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延续核准,迁址、更名,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发证、换证等申请事项时材料需如何装订?正本和副本资料要求有何不同?
来源:省经贸委
时间:2013-09-1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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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材料按文件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正本材料中只需提供正本需要的文件,申报文件除有标明需要提供原件的外,均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封面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单份文件多页的还需盖骑缝章。两份副本材料不仅要提供正本要求的文件,还要多提供副本要求提供的文件(除企业影像资料外,其它副本文件仅需在每年第一次上报时提供即可),其中一份副本需在全部所盖公章边签经办人姓名。所报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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