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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省经贸委“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后如何交款?

来源:省经贸委 时间:2013-09-1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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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收到省经贸委原材料处“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后,7天内到县级以上银行对公窗口交款。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取证审查费1160元/次、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期满换证审查费850元/次。 厦门地区:到兴业银行、或中信银行缴款; 其他地区:到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缴款; 2、企业交款后,把“缴款通知书”第一联,寄回原材料处; 3、缴款后的企业到原材料处领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发票或通知我处用挂号信寄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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