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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评审和补充渠道评审有哪些区别?

来源:省经贸委 时间:2013-09-1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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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评审主要由省经贸委等省直职能厅局(或地市职改部门)组织,补充渠道评审由省工商联组织。不同之处主要有:一是评审范围对象不同,省经贸委等省直职能厅局(或地市职改部门)负责面向全省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省工商联主要面向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及省外福建商会闽籍人员中从事经济、工程等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评审条件不同,分别按闽经贸职改[2003]298、299号文件和闽人发[2004]59号文件规定执行。三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适用范围不同,社会化渠道评审是面向社会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补充渠道评审,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成体系,在非公有制的企业单位及省外福建商会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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