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加快提升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进一步提高全省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创造能力,5月17日,省知识产权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专项资金,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清零”目标及计划,对辖区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清零”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数额自定。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将在各设区市开展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的基础上,每年择优对发明专利“清零”企业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