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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转基因林木研究的单位应当如何申请?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9-2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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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安全等级为Ⅰ级和Ⅱ级的转基因林木研究的,研究单位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国家林业局报告。

  从事安全等级为Ⅲ级的转基因林木研究的,研究单位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三)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四)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大专院校、中央直属科研院所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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