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国家和省级政府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给人民生产生活造成危害的怎么办?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9-30 10:28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