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省、市、县三级财政不同程度地增加、落实了民族补助费,将其纳入财政预算。2011年省财政安排民族补助款1700万元,比2000年的700万元增长了142%;加大对民族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今年开始省财政给每个民族乡转移支付100万元。二是加大教育扶持力度。我省对少数民族中考考生录取总分加分2%的照顾,对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增加20分的照顾(2010年开始加分调整为10分)。在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宁德师范学院5所高校开办了民族预科班,招生规模达350名。建立民族中学和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每学年投入600多万元,初、高中生平均每人每年分别补助600元和1000元,惠及近万名少数民族中学生。三是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实施“造福工程”,全省投入近亿元财政补助资金,共搬迁少数民族1.3万多户5万人。据统计,2011年全省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462元,比2000年增长92.3%。四是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目前,全省19个民族乡全部开通了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和闭路电视,修通了水泥或柏油公路。全省565个民族村,除少数偏远村落外,基本实现了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基本完成民族村村道硬化建设。五是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改善民族乡村医疗卫生状况,民族乡建有18所卫生院,民族村建有626个卫生所;少数民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37.35万人。民族乡建有图书馆、文化站28个,民族村建有村级文化站222个,丰富了少数民族乡村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