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招方面。2000年起,我省对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加20分照顾政策。2010年起,全省高考加分照顾政策调整后,这一政策调整为加10分照顾。二是中招方面。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按照考生在设区市所在地、县城及县以下的学校,以及报考民族中学和民族班分三种类别,分别给予按升学考试总分的2%、5%和10%的加分照顾,课改后一些地方有所调整。三是少数民族预科班降分录取。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其录取工作安排在征求志愿时进行,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以下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全省在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和闽江学院等4所省属高校举办民族预科班,每年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3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