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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如何加强对来闽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与管理?

来源:本网 时间:2013-10-1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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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现有新疆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000余人,主要分布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从事经营餐饮店、贩卖哈密瓜、葡萄干、核桃干、核桃糕等工作。
一是维护合法权益。建立清真饮食网点满足来闽新疆穆斯林生活需要;福州、厦门、漳州等地在市区指定区域为少数民族商贩提供临时摆摊地点,方便少数民族商贩经商;合理安排回民公墓,满足穆斯林特殊需求。二是加强服务和管理。今年7月,省民族宗教厅到新疆与自治区民宗委、和田县政府洽谈,分别签订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协作意向书,建立互动机制,密切沟通联系,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三是妥善处理涉及新疆少数民族的突发事件。妥善处理了新疆籍哈密瓜商贩在福州、厦门等地占道经营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妥善处置了来闽新疆籍少数民族坠楼、病故等突发事件,有效维护了我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此外,我省还高度重视办好厦门市新疆内地高中班,我们在厦门同安一中、集美中学、外国语学校、科技中学开办了新疆内地高中班,共有12个班480名学生。各中学设立了新疆部,建立清真餐厅,新疆教育厅还为各学校配备生活管理老师,实行半封新生管理。假期学生由老师接送集体往返厦门新疆,确保安全。目前,这些学生在我省学习生活愉快,与当地同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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