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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道士因为散杂居住的特征,在认定上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是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中的一个热难点问题。目前,根据国家宗教局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散居道士认定备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标准、创造条件、逐步认定、规范管理”。具体做法是,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批认定。符合条件的,先行认定;暂不符合条件的,暂缓认定,待条件成熟后再分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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