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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福建省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申请表(1份);
2、输入和输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1份);
3、输入动物隔离场所情况〔平面图、地址、规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在输入场内的隔离舍隔离动物的无需另外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输出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5、输出地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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