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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具体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时间:2014-11-2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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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或分公司),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送拍卖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拍卖主管部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拍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含对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核对章并签注核对人姓名),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后发给申请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将申请材料、《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复印件)一并转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核准后颁发由商务部统一印制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省商务厅不予许可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通知并说明理由。在省商务厅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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