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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拍卖企业分公司是否还要提交验资报告?

来源:流通业发展处 时间:2014-11-26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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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设立的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证明总公司向分公司拨付了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则不需要再提交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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