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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之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9-0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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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
香港特区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应由中国司法部香港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盖章和转递,方可在内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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