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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市县部分)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财政局 时间:2023-01-1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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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财建〔2022〕85号

  荔城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市县部分)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63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51.5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绩效目标待财政部下达后一并下达。同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 出资金(市县部分)明细表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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