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3〕11号
荔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81号) 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9030) 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三、你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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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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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荔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4360 |
附件2
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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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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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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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部门 |
地方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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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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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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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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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 体目标 |
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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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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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足额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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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时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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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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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
参保人员满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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